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_个人所得税里的奖金计税方式
根据财税〔2018)164号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有两种选择:1.并入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一起计税﹔2.单独计税,不并入。 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有的并入会少缴税,有的不并入会少缴税。 所以,总局在个税APP上提供了预先填报的功能,个人可以先分别填写两种下分别需要交税(或补税、退税)的金额,然后从中选择其中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即可。 奖金在个人所得税中就是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该项目在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中并入了综合所得,按年计算,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在新个税法实施时,也出台了一个过渡性政策,在2021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税款,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税。 单独计税的方法一个纳税年度只能用一次,简单来说,就是用取得的奖金除以12得到的值,去工资薪金月度税率表中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用全年一次性奖金乘以找到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得到的就是奖金单独计算应交的税款。总体来说,如果是中低收入者,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划算,如果收入较高,奖金单独计税更划算。 作为一般的纳税人,不需要去搞懂其中原因,因为过程也较为复杂,您只要记住补税最少或者退税最多的就是对您最有利的就行。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平时你的年薪未满60000元,单独计算年终奖时会把你未满60000的部分补足,然后余额÷12再看税率,把余额×税率—速算扣除数,这样得到较小的个税(因为年终奖是按余额计算的) ②平时你的年薪未满60000元,合并到某个月计算年终奖时不会会把你未满60000的部分补足,而是(全额+当月正常工资)÷12再看税率,把(全额+当月正常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这样得到较大的个税(因为年终奖是按全额加月薪计算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月薪4000(年薪48000),年终奖150000,按方法①,算税年终奖=150000—(60000—48000)=138000元;按方法②,算税年终奖=150000+4000=15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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