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安居细则_成都人才安居购房政策

2023-03-13 02:05:24 / 法律法规 / 阅读
成都市人才公寓申请攻略

目录

一、资格认定

(一)申请时间决定选房顺序

(二)所需申请材料

(三)租售方式

(四)共有产权、先租后售问题答疑

二、选房

三、办理贷款

一、资格认定

(一)申请时间决定选房顺序

人才公寓选房顺序是根据A、B、C、D四类人才类别先后次序选房,同类别(如都是D类)则根据资格认定时间先后次序进行选房。根据成都市人才公寓几次选房情况来看,大多数是D类人才,所以一定要早点登录“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人才安居资格认定。不管是否在纠结买不买人才公寓,只要你有一点意向就应该早点拿到资格,以免在后面想好要买了但因为自己资格认定的比较晚而排在买房大部队的后面,选不到理想的房源。

(二)所需申请材料

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如下,具体操作流程参考官网给出的《操作指南2021版》,详见附件一。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劳动(聘用)合同。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可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首页下载)。(也可使用文末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5.符合高端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获课题、成果奖等佐证材料)。

资格认定审核完成后,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信息公示中可以查到,也可以登录申请网站查询。

(三)租售方式

目前有三种租售方式:先租后售方式、共有产权方式、优惠出售方式。

1.先租后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且人才考核评价合格的,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所租住房(规定政策优惠面积部分),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入住时市场价格的,以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5年租赁期间,区(市)县应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市场租金价格的25%给予租金补贴。

2.共有产权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价格按份额购买人才公寓,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按份共有不动产权。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初次向人才出售的房屋不动产份额比例为75%(规定政策优惠面积部分),其余份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

以共有产权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后可增购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不动产份额,取得完全产权。

3.优惠出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可享受购房款15%的政策性优惠。

(四)共有产权、先租后售问题答疑

1.目前成都市前几次人才公寓选房结果基本都是选择了优惠出售方式,共有产权和先租后售较少,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对市场预期不确定;二是部分开发商销售人员没有理解到位共有产权和先租后售到底是怎么操作的,不同人员对共有产权和先租后售解释不同;三是部分销售人员为了操作简单直接推荐优惠购买。

共有产权计算方式根据官方回复来看,共有产权方式不享受优惠政策,以D类人才为例,如果购买100平方米的住宅,先已市场价买60平的75%,也就是45平,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剩余的15%,买房者还需以市场价买优惠面积以外的40平。综合来看,相当于购房者第一次需要以市场价买85平的住宅,剩余15平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而且共有产权房也可以办理按揭贷款。

按照共有产权方式销售的人才公寓,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份额的市场租金价格由其委托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支付租金期间,年租金价格涨幅―般不超过5%。

自合同备案5年之日起,购买共有产权人才公寓的高端人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增购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不动产份额,取得完全产权:

(1)考核评价合格的高端人才,自合同备案5年之日起6个月内增购的,按初次购买时的价格增购。增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初次购买价格的,按增购时市场价格购买,增购时市场价格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高端人才,或自合同备案5年之日起6个月后增购的,按增购时的市场价格购买。增购时的市场价格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人才对增购价格有异议不增购的,可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按该评估确定的价格回购人才持有的份额。

不增购的人才,可按市场租金继续租赁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份额,不再享受租金补贴。

2.《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类人才租购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租购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租购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

3.选择先租后售方式的,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不享受租金补贴,租住满5年后按照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选房结束后,先租后售的人才公寓房源未达到入住条件的,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应与人才签订租赁意向协议,协议应明确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的时限等内容。租赁意向协议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制定。房源达到入住条件的,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明确租金标准及缴交方式、租赁期限、入住时的市场价格、人才考核评价、违约责任及退出方式等内容。租赁合同范本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工商部门制定。

先租后售的人才公寓市场租金价格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租赁期间,年租金价格涨幅―般不超过5%。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前,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应确定房屋入住时的市场价格,作为5年租赁期满后的销售价格。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前,区住建局会同区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人才自有住房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复核。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房源业主单位或代管单位与人才应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先租后售购买。按先租后售方式连续租赁人才公寓或租住我区过渡性人才租赁住房的租赁时间与人才公寓租住时间叠加满5年且考核评价合格的人才,可在租赁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购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签订购房合同,享受优惠政策面积部分,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按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入住时市场价格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到期未提出申请的,须退出人才公寓或按市场租金继续租赁,续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不再享受租金补贴。

二、选房

取得人才认定资格后,就可以关注自己工作所在区的人才公寓了。可关注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发布的人才公寓项目租售公告要求,申请租购人才公寓。租售公告发布后,工作人员也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已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登记选房签约。

租售登记结束后1个月内,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公开选房,进行选房结果公示。

取得安居资格的高端人才按照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类别的人才以取得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选房。

选房结果应在租售登记接待现场和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办理贷款

选好房后就可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了,一般每个项目都要指定的银行,这些到时候销售会告诉你。贷款形式推荐组合贷款,目前成都市部分商贷利率已经超过6%了,买人才公寓的大多数都是刚毕业的年轻人,属于刚需群体,压力还是比较大的,所以能公积金的一定要用公积金。而且有些朋友可能会问,刚毕业公积金缴纳年限不够,不能用公积金,其实人才公寓的初衷还是想让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能够买得起房,所以可以跟开发商协调一下,还是可以用公积金,而且本身组合贷今年房贷收紧后办理很慢,一般也得等半年,所以公积金也来得及。

温馨提示:10月8日成都公积金新政后,缴纳年限长的是有优势的,但刚毕业的年轻人公积金额度反而变低了。原先一个月2000公积金,缴满1年就能贷满40万,新政后贷不满了,建议相关朋友关注一下成都公积金新政,相关问题也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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