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怎么处理_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
2022年4月15日,清涧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22年4月19日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该案件快速高效审结。原告王某诉称2020年6月1日,被告师某因需要资金向原告借款40000元,约定月利率12‰,被告师某向原告王某出具借据一支,被告拓某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无果,故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本院依法判令被告师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及其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2‰计算从2020年6月1日起至实际兑现之日止);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承办法官接到该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当事人,组织双方当事人至清涧县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分别采取“背靠背”、“面对面”调解方式,认真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至此,该案快速、圆满调解。清涧法院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融入到审判执行等日常工作中,一切从当事人利益出发,认真耐心办理每一起案件,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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