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案例讲解_2022贪贿犯罪立案标准
4月22日,一则关于“川汇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报道记者多方查证获悉,此次受审的是鹿邑县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某。2020年9月,周口市纪委监委宣布,李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报道称,李某贪污、受贿一案由川汇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共拿取单位90余万元现金用于个人和家庭消费;2014年至2020年,其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0次非法收取或索要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0余万元。
川汇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整个庭审氛围庄严肃穆,流程规范有序。旁听人员全程观看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
记者多方梳理并求证获悉,本次受审的李某系鹿邑县人民医院原院长。2020年9月,周口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鹿邑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经周口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川汇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发布的履历显示,李某出生于1964年8月,12岁至14岁是鹿邑饭店职工,随后在河南省中医学徒班中医内科专业学习。他毕业后先后任鹿邑县卫校医师,鹿邑县卫校校长,鹿邑县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鹿邑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鹿邑县人民医院院长,鹿邑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据媒体报道介绍,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为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川汇区法院把庭审现场变为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的课堂,利用发生在身边人、身边事的反面典型案例来教育干警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汲取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