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遗失证明怎么写_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税务登记证对企业来说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件,没有它,税务的相关业务就无法办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比如想报税却报不了,由此可能导致企业进入黑名单,罚款,滞纳金等的问题。那么,税务登记证丢了怎么办呢?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办税务登记证第一步:挂失。
当税务登记证丢失后,要在丢失的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然后需要对遗失的税务登记证登报声明作废后,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证挂失确认,重新核发新的税务登记证。
二、补办税务登记证第二步:准备补办相关资料。
1、填写税务登记证挂失报告表,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字盖章。
2、刊登税务登记证声明的版面并盖公章
3、刊登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报头或刊头并盖章。
三、补办税务登记证第三步:税务机关受理
将相关资料提交到税务机关,通过审核后就可办理一个新的税务登记证了。
四,相关规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七号) 第三十九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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