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_工伤1—10级伤残鉴定标准
问题:您好!陈剑峰律师。我老家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名叫周旺,1976年生人46岁。我是2021年3月21日在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工地因工受伤。工伤认定了,T9及C7椎体骨折。2021年12月15日做了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伤残。受伤前我的月均工资5千元。没有工伤保险。住院十一天,住院期间医疗费都是老板支付的。陈律,麻烦您帮我算一算,能赔偿多少钱?本文周旺先生系工伤实际发生者,因涉及隐私故化名。自从发生工伤后,周先生一直与陈律保持微信联系与沟通,陈律一直帮助指导工伤全部流程。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您好!周旺先生。按照工伤法律规定,九级工伤,您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具体数额如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5000元/月=45000元。(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926元/月×8个月=47408元(详见《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6条)。3、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926元/月×12个月=71112元(详见《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6条)。4、停工留薪期工资:8个月×5000元/月=40000元。上述四小项合计:203520元。所以,若您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至少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合计203520元。备注一:以上计算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参考数据:1、国务院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2、《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5年2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六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22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34个月,六级伤残为28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3、以上按2020年湖北省职工月平均工资5926元为标准计算(详见湖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于2021年6月24日发布的《关于明确2021年相关市州工伤保险待遇计发中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4、除以上赔偿项目外,您的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护理费等。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488篇工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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