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格式范本法律有效_正规借条范本模板
近年来因借条书写不规范或是借条约定内容不明确等情况而引发各类纠纷案件越来越多,2022年4月14日,中国法院网发布了《借条》范本,那在法官眼中,合格的借条是怎样的呢?一、须明确凭据的性质通过“借条”二字,表明文本凭据的性质是借条,表明双方是现金借出、借入的法律关系,不是其他法律关系。
二、须明确借款的用途
中国法院网发布的《借条》范本中的“为购买房产/汽车/装修/生意/日常消费生活等”,就是告诉当事人,需要在借条中明确借款的用途,避免日后借款人主张该笔费用是赌债、分手精神费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认定是为赌债、分手精神费等,出借人可能会败诉。三、须明确资金的出借方式
中国法院网发布的《借条》范本中的“今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就是告诉当事人,需要在借条中明确资金出借的具体方式,如果发生纠纷,出借人可以拿出相应的转账记录对借条中约定的资金出借方式进行佐证。四、须明确借款人是否收到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间借贷合同是实际合同,自借款实际出借之日起生效,因此,作为出借人,需要以“ (身份证号:______)借到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的方式在借条中明确借款已经实际支付,借款人已经收到了借款,避免发生纠纷时借款人主张未实际收到借款,借款合同并未生效。但是,如果是借款人,在没有实际收到借款的情况下,则不能在借条中体现上述内容,而是应该在借条中写明“暂未收到借款, 将于 年 月 日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向于 支付借款”。五、须明确借款的币种、金额
币种不同,换算后的金额就不同,因此,需要在借条中明确借款的币种。同时,因为阿拉伯数字容易被篡改,因此,需要同时在借条中同时用阿拉伯数字、中文大写的方式写明借款金额。六、须明确借款利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此,作为出借人,需要在借条中明确借款的利息,并且因为阿拉伯数字容易被篡改,需要在借条中同时用阿拉伯数字、中文大写的方式写明借款利率。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利息应当从借款实际出借之日起算。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借条中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七、须明确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借款本金的偿还时间。对于借款人还款时间、诉讼时效、逾期借款利息的认定非常重要,同时,因为阿拉伯数字容易被篡改,需要同时在借条中同时用中文大写的方式写明借款期限。需要注意的是,利息偿还的期限和本金的偿还期限是不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双方对利息支付时间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八、须明确逾期偿还借款的利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由此可知,出借人能否获得逾期偿还借款的利息主要依赖于双方的约定,如借条中未约定利率,出借人能否获得逾期利息在实务中存在争议。因此,为了避免争议,应在借条中明确逾期还款利率,逾期还款利率可以略高于借期内的借款利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八条规定,逾期还款利率不能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九、须明确逾期偿还借款的赔偿责任
借款人逾期偿还借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其应当赔偿借款人为追偿借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但是,国家目前对哪些费用属于其他费用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存在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其他费用”主要涉及的是出借人和借款人所约定的服务费、咨询费、管理费等。上述费用从性质上看,仍属于借款人为获得借款而支付的必要成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权利人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发生的费用,与借款人为获得借款而支付的成本之性质截然不同,不应将律师费用、诉讼保全费用等归入“其他费用”之范畴。因此,为了避免争议,如果是出借人,需要在借条中明确“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借款人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借款人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出借人主张的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的总和,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相反,作为借款人,需要在借条中明确仅承担服务费、咨询费、管理费等借款人为获得借款而应当承担的必要成本,无需承担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十、须在借条中明确文件送达地址
现实中,借款人一旦欠款往往会销声匿迹,出借人根本找不到人,给出借人催款通知、对账单及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造成困扰,为了提升维权效率,出借人应当在借条中明确“借款双方身份证载明的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同时,为了防止联系地址发生变化增加维权难度,还需要在借条中明确“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十一、在借条正文末尾写上“立此为据”
为了避免借条的持有人在借条正文末尾添加文字,修改借条内容,需要在借条正文末尾写上“立此为据”,避免发生争议。十二、须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借条的实质是借款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因此,借条必须由借款人签字并按手印,同时,为了确认借款人身份,还需填写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十三、附上保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现实中,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欠款后销声匿迹的情况常常发生,因此,为了确保实现借款债权,出借人最好要求借款人寻求保证人对其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旦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出借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主张借款偿还责任。十四、须在保证书中明确保证人责任的类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出借人向借款人提起仲裁或诉讼,且申请强制执行后,借款人没有财产执行,才能认为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在出借款对借款人采取前述措施前,出借人不能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下,只要借款人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借款人就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因此,如果借款人如果想要在借款人未按期还款时直接向保证人主张借款偿还责任,应在保证书中明确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但是,如果是保证人,则需要在保证书中明确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或不明确保证的方式。十五、须在保证书中明确保证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由此可知,如果保证书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后的六个月,为了更好地保证借款债权的实现,出借人可以在保证明确约定较长的保证期间。当然,在保证书中约定短于借款到期后的六个月的保证期间,或不约定保证期间,对保证人是比较有利的。十六、保证书须保证人签字按手印
保证书实质上属于担保合同,自出借人、保证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因此,保证书必须有保证人签字并按手印,同时,为了确认保证人身份,还需填写保证人的身份证号码。十七、附上双方签字盖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
为了确认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同时为了出借人催款通知、对账单及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须在借条末尾附上借款人、保证人签字按手印后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一)中国法院网《借条》范本借 条为购买房产/汽车/装修/生意/日常消费生活等,今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 (身份证号:______)借到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年利率 %(大写:百分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时还本付息。若借款人逾期未归还借款,应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倍计付逾期利息。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借款人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借款人承担。借款双方身份证载明的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立此为据借款人(签字按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年 月 日保证书本人 作为一般/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借款人 上述借款债务承担一般/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上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月。保证人:**(签字按印)身份证号:年 月 日附件: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签字确认);2.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人签字确认)。#免责声明#
本站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
点评(共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