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_简述国家赔偿责任及其构成要件
县公安局警察张三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打伤公民李四,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张三,受害人是李四,那么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是谁呢?应当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国家是抽象的主体,不可能履行具体的赔偿责任,所以只能由警察张三所在的县公安局,代替国家履行赔偿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冤假错案,符合相应的条件时,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也称为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简称国家赔偿,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国家管理职权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并由该机关具体履行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国家,也就是说,侵权主体和责任主体是完全分开的,赔偿金由国库统一开支,国家赔偿奉行的是,“国家责任,机关赔偿”的特殊模式。下面具体来看一下,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条件:
01行为主体1. 国家机关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因此国家机关也要分情况讨论:(1)在行政赔偿责任中,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被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并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该组织仅仅是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真正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委托的行政机关。举个例子:A机关授权B组织,B组织接受了委托之后去实施行政管理,最终承担责任的主体是A机关;(2)在司法赔偿责任中,国家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以及行使刑事侦查权的公安、国安、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等;2.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此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该做一个广义的理解,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授权组织的工作人员、受行政机关委托履行公务的个人。
02侵权行为国家什么时候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是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是实施了一定的侵权行为,国家就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不是的,必须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执行职务内涵非常丰富,它包括行使权力的行为和非权力行为,也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还包括作为和不作为。那么,有哪些是国家完全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呢?1. 立法行为2. 国家行为3. 司法机关的民事错判行为4. 法定期限内的刑事拘留行为
03损害结果赔偿范围包括遭受损害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04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以上内容就是国家赔偿的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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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责任也称为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简称国家赔偿,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国家管理职权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并由该机关具体履行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国家,也就是说,侵权主体和责任主体是完全分开的,赔偿金由国库统一开支,国家赔偿奉行的是,“国家责任,机关赔偿”的特殊模式。下面具体来看一下,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条件:
01行为主体1. 国家机关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因此国家机关也要分情况讨论:(1)在行政赔偿责任中,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被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并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该组织仅仅是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真正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委托的行政机关。举个例子:A机关授权B组织,B组织接受了委托之后去实施行政管理,最终承担责任的主体是A机关;(2)在司法赔偿责任中,国家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以及行使刑事侦查权的公安、国安、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等;2.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此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该做一个广义的理解,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授权组织的工作人员、受行政机关委托履行公务的个人。
02侵权行为国家什么时候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是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是实施了一定的侵权行为,国家就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不是的,必须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执行职务内涵非常丰富,它包括行使权力的行为和非权力行为,也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还包括作为和不作为。那么,有哪些是国家完全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呢?1. 立法行为2. 国家行为3. 司法机关的民事错判行为4. 法定期限内的刑事拘留行为
03损害结果赔偿范围包括遭受损害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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