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用地包括什么_其他交通设施用地范围

2022-07-12 10:33:04 / 法律知识 / 阅读

近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20-2035年)》规划编制。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旨在有效支撑国土空间规划落位,推动交通与市域结构、城市空间的协调发展。

根据《规划》,福州交通现状仍存在问题。一是区位枢纽地位显著提升,但受限于腹地范围有限,航空、港口国际枢纽地位不显,尚不能满足“一带一路”、自贸区等战略发展需求;二是铁路、公路系统T型通道区域中心辐射不足,对外通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主城区“环+放射线”的交通主体框架基本形成,但对空间“东进南下”引领不足;四是轨道仅建成主城区的1、2号线,公交优先体系不够完善,公共交通吸引力不足。

针对此问题,《规划》预留了区域交通走廊、市域交通走廊6条,中心城区交通走廊11条,通过复合型廊道的预控支撑城市空间发展格局;预控了6个重大客运枢纽和9个重大物流园区,保障重大交通设施用地落实。

航空方面,福州将加强空铁联运,争取第五航权,培育航空货运,构建海丝航空门户枢纽;铁路方面,推动沿海高铁通道建设,预留昌福、龙福等通道,推进海铁联运,强化福州铁路枢纽对外辐射能力,规划形成“客内货外”的网络架构,提出客运“两主两辅”、货运“一主三辅”的枢纽格局;公路方面,完善国家及区域干线公路网,协调用地与公路关系,强化重要通道通行能力,提供网络化、开放化、均等化的公路服务;港口方面,优化港区分工协作,完善集疏运设施,推进海铁联运,探索自贸港建设。

轨道交通方面,《规划》推动福州轨道“四网融合”,支撑空间结构“东进南下”;公共交通方面,构建以轨道为骨架,中低运量交通为辅助,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多模式、多层级的公共交通体系;道路交通方面,构建“两环、五横、三纵”的骨架路网格局;同时,基于综合交通发展方向,提出停车、慢行、货运物流及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策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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