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是什么_2022年最真实退休表
中国网2月22日讯(记者 赵晓雯)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国务院日前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将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为重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践行积极老龄观,创新发展老年教育,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规划》指出,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我国具备坚实的物质基础、充足的人力资本、历史悠久的孝道文化,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解决好这一重大课题。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需求结构正在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其中,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居家社区养老和优质普惠服务供给不足、专业人才特别是护理人员短缺、科技创新和产品支撑有待加强、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尚需提升等方面,建设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规划》在织牢社会保障和兜底性养老服务网、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等9个方面作出部署。其中,明确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完善基本医保政策,逐步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扩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药报销范围,将更多慢性病用药纳入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老年人用药负担。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针对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服务。统筹现有的老年人能力、健康、残疾、照护等相关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动评估结果全国范围内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作为接受养老服务等的依据。
各地要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清单要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进行动态调整。
《规划》强调,要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各地要根据特困老年人规模确定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总量下限,做好规划建设和保运转等工作。在满足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公办养老机构重点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管理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原则。引导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特殊困难老年人、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鼓励地方探索解决无监护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难的问题。
在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方面,《规划》要求,加大现有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力度,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增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在满足政策保障对象入住需求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失能老年人入住。支持1000个左右公办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设隔离功能,改造消防设施,配备必要的物资和设备,加强人员应急知识培训,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应急保障能力。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各类养老机构完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机制。
《规划》明确,要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发展壮大老年用品产业,促进老年用品科技化、智能化升级。大力开发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需求的老年生活用品。针对不同生活场景,重点开发适老化家电、家具、洗浴装置、坐便器、厨房用品等日用产品以及智能轮椅、生物力学拐杖等辅助产品,推广易于抓握的扶手等支撑装置以及地面防滑产品、无障碍产品,发展老年益智类玩具、乐器等休闲陪护产品。
针对机构养老、日间托养、上门护理等需求,重点开发清洁卫生、饮食起居、生活护理等方面产品,提升成人尿裤、护理垫、溃疡康复用品等产品的适老性能,发展辅助搬运、翻身、巡检等机器人。发展老年人监护、防走失定位等产品。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老年用品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持智能交互、智能操作、多机协作等关键技术研发,提升康复辅助器具、健康监测产品、养老监护装置、家庭服务机器人、日用辅助用品等适老产品的智能水平、实用性和安全性,开展家庭、社区、机构等多场景的试点试用。
针对老年人康复训练、行为辅助、健康理疗和安全监护等需求,加大智能假肢、机器人等产品应用力度。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支撑平台,建立一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编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完善服务流程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智慧健康养老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规划》明确,要践行积极老龄观,创新发展老年教育,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支持各类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老年大学(学校)、参与老年教育。鼓励养教结合创新实践,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学习点。发挥社区教育办学网络的作用,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筹建国家老年大学,搭建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各地开放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开展在线老年教育。创新机制,推动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开放办学。
加强老年人就业服务,鼓励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权益和创业权益。支持老年人依法依规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按照单位按需聘请、个人自愿劳动原则,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延长工作年限。
建立常态化指导监督机制,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防止欺老虐老弃老问题发生,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支持地方制定具体措施,推动解决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监护保障问题。
《规划》还明确,要将家庭照护者纳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支持有关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并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提供指导,帮助老年人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设备。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探索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
对于发展目标,《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龄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健全,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格局初步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到2025年,养老服务床位总量达到900万张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以及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老年大学覆盖面每个县(市、区、旗)至少1所,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保持1人以上,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占比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