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_经济适用房产权的法律规定

2022-07-24 14:15:48 / 法律知识 / 阅读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抢抓棚改机遇,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推进棚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列入棚改计划44.3万套,累计实施棚改项目381个,完成征收39.4万户、6004万平方米,开工新建及货币化安置43.4万套。

另外,为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问题,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市民“居者有其屋”的目标,近年来,我市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0803套,建筑面积306.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6.9亿元。其中,市区建成7246套,建筑面积54.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54亿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6年起我市不再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自2019年7月起,市区入住五年以上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者,经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可以上市交易或办理完全产权。

截止目前,全市现有公共租赁(廉租)住房25174套,建筑面积151.04万平方米。其中市区1708套,建筑面积10.25万平方米。根据“放管服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于2018年5月将市直公租房管理权移交给牡丹区、开发区,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管理。

#免责声明#

本站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
点评(共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