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范本民事_民事一审不服上诉状范文
什么是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按照法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变审裁判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书状。内容和结构
(一)标题民事上诉状”(二)诉人和被上诉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2.被上诉人基本情况:同原告项同。(三)案件来源写明上诉人不服的判决或裁定的案件来源。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200×年×月×日[20×)×第×号民事判决(裁定),现提出上诉。”(四)上诉请求主要写明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撤消或变更原审的判决、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应根据原判的错误,简要指出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或诉讼程序不合法之处。(五)上诉理由这是上诉状中的关键部分,关系到上诉理由是否成立。通常从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引用法律是否适当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对原判的错误进行辩驳。正文结束部分通常写:“综上所述,特向你院上诉,请依法撤消(或变更)原裁判。”(六)结尾写明提交机关,如“此致×××人民法院”;上诉人署名或盖章;具状的年、月、日。(七)附项写明“本状副本×份、物证×件、书证×件”。〔例文1]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李××,女,34岁,××省××市人,住本市××区××路××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男,38岁,××市人,住址同上上诉人因离婚不服人民法院于200年10日(200)民字第×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的理由和请求事项如下:原判决认为:双方婚由母包办,并无感情基础。婚后不久,双方国家庭琐事,不断争吵。近年来,女方毫无根据地怀疑男方心有别恋,经常到男方工作单位吵闹,影响工作,双方感情日益破裂。男方还往单位宿合分住已两年。现男方提出离婚,调解无效。经调查,证实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无法和好,因此判准离婚。上诉人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和理由是不正确的。我与被上诉人的结婚,虽有双方父母做主,但订婚后不断约见,彼此印象都好,婚时,被上诉人欢天喜地,绝无异议,有亲友可证。这怎么能认是无感情基础呢?父母做主,必然无情,这是形而上学,不能成立。我们结婚已12年,生了两个孩子,家庭睦。只是由于近几来被上诉人在经济上和生活上对上诉人和子女照顾不够,始有争吵。但就争吵的内客来说,毕竞是“家庭琐事”,原审判决也作此决定,项事而判决离婚,与法无据。至于去对方单位反映情况的方式上或有欠妥,但那目的却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了和好,原审据此为判离婚理由,未免武断。至于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心有别恋,也不是原判中所说的“毫无根据”。早在3年前,上诉人己发现被上诉人与王某关系暖昧,后经多方了解,并由周围同志及邻居证实,他们的关系确已超出正常的范围,特别是被上诉人对我的合作态度日益恶劣,用心显见。去单位反映,既是为了家庭,也是为了被上诉人不致越陷越深,铸成大错。原审不查究竟,得出了错误判断根据上述,只要被上诉人处于至诚,放弃错误思想,改善夫妻关系,我们的感情是完全可以恢复和好的。我有缺点,也愿改正。为了家庭和子女的幸福,请撤销原判,不准离婚。此致××市××区人民法院转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赵××二○○○年十一月六日××市法律顾问处律师×××代书例文2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林××,1933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省人,已退休,住××市××路××号。被上诉人:林×,男,1929年5月1日出生,汉族,××省××市人,已退休,住××市××路××号。上诉人因继承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199×年×月×日××民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请求撤销原判,将所争议的住房灶间仍按《住房协议》的约判归双方共同所有。♥上诉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的所争议房屋未明确产权,这不是事实。第一,1964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父林××病故1984年,由拿李××与上诉人、被上诉人三方共同订立了《住房协议》,不久,母亲李××病故,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仍以所订的《住房协议》为据,各自居住,共同使用灶间。1988年5月,被上诉人将其住房一同出卖给他人,可见,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双方在诉讼前都承认《住房协议》有效。第一,一审法院开庭审理中,被上诉人也公开承认《住房协议》已作为继承遗产的文书。由此可见,一审法院判决中所认定的灶间产权不明,与事实不符。二、一审法院的判决自相矛盾。一审判决准许双方按《住房协议》继承遗产,但又将《住房协议》中约定的双方共同所有的底楼灶间判归被上诉人二家使用,理由是,被上诉人家中人多,住房拥挤,而上诉人又一直不在灶间煮饭,另有灶间可使用。既然被上诉人家中人多,住房紧张,可又为何将所住的房屋出售给他人?一审法院的判决一是支持了被上诉人的无理要求,二是把《住房协议》作为分割遗产的文书,可又将其否定,这样做是自相矛盾的。此外,一审法院将灶间判归被上诉人使用,也未最终解决灶间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为今后留下了隐患。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林××一九××年×月×日附件:本上诉状副本1份。〔例文3]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市种子公司经营部。住址:××市市中区五一路×号。法定代表人:罗××,男,52岁,××市种子公司经营部经理。代理人:王×,女,××市市中区法律顾处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县种子公司经判字第6号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上访理由一、原判决认定事实部分失实原判称,9月10被告接到xlx车站提货通知单,即派杨X文到X车站提货,因货物未附植物检疫证书和种子合格证而未提货,并电告了原告。这段话认定了两个事实:第一是,未提货的原因是因为原告没有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和种子合格证:第二,被告当时就把未提货的上述原因告诉了原告。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为了澄清事实不得不赘述纠纷过程。××县种子公司(原审被告)20××7月7日电报邀请我方签订5000市斤的大葱种子购销合同,同年8月1日被告派杨×文来×,与我方正式签订了1000市斤大葱种子购销合同。合同各项具体规定请见附件。1997年8月15日我方如约发运大葱种子4055斤,9月5日抵达××车站,次日车站向被告发了领取货物的通知书。9月16日我方通过银行向被告托收贷款及包装、运输费13258.98元。时过半月,××县农业银行以被告“要求退货,希望双方协商解决”为由,拒绝托收货款,退回了托收凭证。9月17日,我方再次要求××农行托收,由于被告仍然拒付,农行又退回了托收凭证。与此同时杨×文于9月3日、8日、10日三次分别来电、来函,要求终止合同、退货。杨称“由于今年我订的承包任务重,购的货太多,领导要求我停止执行合同、停止进货,请贵部谅解为盼”。杨当时所有的函件中从未提到检疫和种子合格证问题。由于货物已发出,我方不同意退货,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在我方发出托证后的第39天,即9月25日,×县农行才发出通知,告诉我方,被告拒付的理由是:”检疫证明和科子合格证均无。但是令人费解的是,农行发出的拒收理由通知的次日,被告才申报了拒绝付款申请书(××农行寄来的凭证可以证明)。由此可见,原判认定的第一点事实是错误的。被告并非因为“没有植物检疫证书和种子合格证书”而不提货,而是因为被告的代理人杨×文盲目订合同,购货过剩,不得不终止合同,退掉订货。在我方不接受其无理要求的情况下,时过39天,杨才找出这样一条逃避法律、推卸责任、转嫁经济损失的脱身之计。原判决认定的第二点也是失实的。9月10日杨×文并未将“没有检疫证明和种子合格证”这一点电告我方,而是来电请求终止合同,并请求我方“谅解”他的过错。二、双方签订的订购大葱种子合同是合法有效合同原判决称:根据《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原告与被告所订立的购销合同是无效合同。对照《合同法》第七条,我方认为我们并未违反四项规定中的任何一项。唯一可能涉嫌的大约是“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项。因为我方提供的大葱种子没有进行检疫。然而,我方走访了种子检疫部门,查阅了有关文件。根据我国农牧渔业部制定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名单所列,大葱种子并非必须检疫的对象,是可以免检的种子。所以以我方提供的种子没有检疫为由来否定原合同是不妥当的。原合同是合法有效合同,对合同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正是因为大葱种子可以免检,铁路方面承运了这批种子。有关这个问题的详细材料请见附件和原审中我方提供的代理词。三、原判决对双方的裁决是不公正的大葱种至今在××车站库房存放了三个多月,造成了葱种的变质。由于被上诉人长期不提货,××车站库房根据有关规定,处以正常罚款的三倍予以重罚。这两项经济损失,不言自明,是由于被上诉人的违约过错导致的。但是,原判决称“原告已发到××的4050市斤大葱种由原告自行处理。并承担××车站库房罚款总额50%,“其它损失各自负担”。上诉人认为,这样的判决是极不公平的,原判没有弄清事实,因而不能分清当事人双方是非和责任,又错误地适用法律,把一个合法有效的合同判为无效合同,从而使被告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制裁,我方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反而我方承担因被告违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不公正的判决,我方不能接受。♥ 综上所述。恳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款第×项,《植物检条列》第4条、第9条、第10条,农牧渔业部制定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瘦对象分布名单,及《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2章第6条、7条有关承付和延期付款的规定另行公正判决。♥诉讼请求事项(一)××县种子公司立即给付我方货款及包装、运输费共13358.08元。(二)××县种子公司按每日3%(自20××年×月×日起,至款之日止)偿付延期付款的赔偿金。(三)×车站的罚款由××县种子公司承担。(四)一、二审诉讼费用以及由于诉讼而引起我方支出的费用,由××县种子公司承担。此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市种子公司经营部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律师二××年×月×日#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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