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有哪些_天津市发展规划最新

2022-08-04 14:25:33 / 法律知识 / 阅读
案情简介

  案例一:2020年下半年,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多次收到天赐园小区物业和业委会举报,某停车场存在私搭乱建、圈占公共用地经营垃圾回收站的行为。经调查,该停车场使用营业执照为原天赐园底商执照,与实际经营人、经营地点不符,且在停车场管理岗亭周边存在私搭乱建问题。因此案涉及多部门交叉执法,12月9日下午,由南营门街道办事处牵头,在海光寺社区召开战区制呼叫会,召集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南营门市场监管所、南营门派出所、区停管办、消防和平支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天赐园小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停车场、废品回收站负责人共同参加会议。会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依据小区建设规划图纸确认停车场占地为小区公共区域;区停管办根据停车场提供营业执照查询,确认此处停车场未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属违法行为;南营门市场监管所根据废品回收站营业执照认定,存在未在指定地点经营的现象;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则根据前期调查结果,确认此处小屋为违法建设,应依法予以拆除。通过行政执法部门讲明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并下达整改文书,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安全隐患,违法相对人提高了重视程度,积极配合,进行整改。12月23日,街道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复查,违法建设已拆除完毕,共拆除违法建设3间,约18平方米,取缔违规停车场1处,占地约900平方米。

  案例二:2020年1月2日,河西区友谊路街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在对河西区某大厦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大厦疑似存在大量违法建设。经现场勘查确认,违法建设是由大厦物业管理方搭建,面积约300多平方米,位于楼顶位置,拆除难度较大。该大厦商户对违法建设意见很大,强烈要求拆除,还大厦良好的营商环境。友谊路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于2020年9月15日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对该大厦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

  案例三:2021年3月5日,南开区兴南街综合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同仁里某号楼有人在楼道内搭建违法建设作为厨房,存在安全隐患。同仁里小区建筑历史久远,为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立即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反映情况属实。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居委会到相关居民家中开展思想工作,宣讲《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违法建设的安全隐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不懈的努力,居民同意并拆除了违法建设。

  案例四:2019年底,河北区王串场街道在开展“王串场一号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中,着力破解“窗改门”难题,坚持全面排查、实事求是、依次推进,杜绝跳跃式、选择式执法,确保公平、公正。做到当天拆门、当天封堵,并将窗户安装到位,尽量使住户少受影响。坚决杜绝野蛮和破坏性拆除,努力为住户保留整体材料,并将拆除材料码放整齐,清理干净现场。封堵后,对拆除后的墙体、地面按照标准统一恢复原貌,换装断桥铝窗户,统一制作遮阳罩,对楼体重新粉刷。共封堵“窗改门”152 处,拆除违规牌匾 136 处,拆除门前台阶167处,取缔门前占路经营行为13处,赢得群众拍手称赞。

  案例五:2020年,北辰区佳荣里街道暖洋家园小区针对私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开展拆违清脏治乱行动,采取“先难后易”的战术,先从面积大、结构复杂的违章户下手,督促居民自拆自清,打消观望户的侥幸心理,在重点难点上求突破,形成拆违行动势不可挡的治理态势。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拆除违章圈占39处1880平方米,清运垃圾66车,所有违章圈占全部拆除清理完成。

法律分析

  私搭乱建是指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私自建设、圈占土地、占道经营、私装地锁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七条、六十九条之规定。案例一,为解决此处停车场区域产权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百七十六条有关规定,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定性,明确了社区内公共区域的权属关系。通过召开战区制呼叫会议,相关部门一同到场,避免因权责归属不明确造成执法周期长、执法不彻底等问题,节约了行政资源,提高了行政效率,减少了相对人的经济损失,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当中的公信力,对日后处理类似违法建设问题具有参考和借鉴价值。案例二,案件调查取证时期正逢全国人民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各中小型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机械执法固然能确保违法建筑最终拆除,但拆除工作周期长,会使大厦内商户及物业公司利益受损,对经营环境、双方关系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友谊路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大厦商户代表、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晓以利害,最终实现了顺利拆违,赢得了大厦内公司企业的一致称赞,对于优化友谊路街辖区的营商环境具有鲜明的服务导向作用。案例三,当事人对拆违工作并不理解,认为搭建的小屋不碍事,街道属于多管闲事,不配合工作。经过街执法人员多次耐心劝导、普法,当事人终于理解并配合拆除。施工当天,当事人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大队腾空违建内物品,执法大队人员始终坚守在拆违现场,疏导过往群众,组织清理拆违后的垃圾杂物,做好了善后工作。案例四,王串场街整个执法工作中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赢得居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充分体现了行政执法既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更要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案例五,攻坚克难讲究方式方法,治理态度坚决,方法值得借鉴,彰显决心,成效明显。

启示意义

  近年来,一些小区业主随意侵占公共空间、私搭乱建的现象屡见不鲜。违章建设成本低、收益高,利益的驱使让不少人知法犯法。违章建筑已成为城市的“脓疮”,直接影响城市功能的发挥,也使城市竞争力、文明程度受到严重影响。违法建筑的产生,往往是先搭一个简易棚,没人来拆,几个月后就变成砖木结构房子,再没有人拆,就变成了钢混结构的房子,尔后干脆变成花岗岩贴面的建筑。违法建设的大量出现、存在甚至蔓延,是零星的乱搭乱建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拆除造成的,是管理部门拖延失管行为所造成的恶果。这就启示我们要把问题处理在始端即低成本状态,必须加强巡查,露头就打。同时,治理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谋求“双赢”,才能取得拆违工作的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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