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是什么_非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关系

2022-09-05 13:31:09 / 法律知识 / 阅读
寇昉出席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

大法官论坛作专题发言

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

大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11月30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出席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就“非诉讼为主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作专题发言。

寇昉表示,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北京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建立紧密型的法院附设调解机制,打造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快速调解、多数简单案件在诉讼前端快速审理、少量疑难复杂案件在诉讼后端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新格局。

寇昉介绍了北京法院建设非诉讼为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相关举措。一是大力培育非诉讼纠纷解决力量,与多家单位建立诉讼和调解对接机制,选聘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吸纳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机构进驻法院,形成纠纷化解合力。二是积极构建紧密型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将特邀调解员全部纳入审判团队,加强对特邀调解员指导培训,提升调解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三是健全基层治理司法诉求响应机制,建立诉源治理统一管理平台,对各类司法需求实行“一号响应”“接诉即办”。四是加强国际商事、金融、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设立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平台、天平链协作治理平台等,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专门诉源治理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傅国庆主持研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市法院民庭庭长别克纳扎罗夫·纳里曼,俄罗斯联邦第二十商事上诉法院院长德米特里·苏尔科夫作专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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