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定资产如何管理_固定资产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明确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办事处。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管理职责界定、固定资产划分标准与分类管理、固定资产计价管理、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和保管以及固定资产购置、修理、转移、转让、清查盘点、报废等管理工作。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统一政策、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办公设备、家俱、运输设备、房地产及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财务中心负责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实物的价值管理。使用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分工不同承担固定资产的实物保管、使用、维护职能。第七条 综合管理部行政职能部门是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主管部门。(一)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并与价值管理部门核对一致;(二)负责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卡、物相符,对闲置多余、盘盈盘亏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三)负责各部门办公设施设备编制;(四)负责办公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实物的需求审核及集中采购;(五)组织审核各项固定资产的出售、调拨、报废、停用、拆除及内部转移等技术鉴定工作;(六)组织对出险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收集有关资料提供给财务中心。第八条 财务中心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二)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正确计量,按规定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转回和核销,及时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三)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分类账,定期核查,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三者相一致;(四)负责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修理、运行维护支出的预算安排,并控制其费用;(五)会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租赁和残值回收工作;(六)参与固定资产的评估工作,配合制定出售固定资产价格和出租固定资产租赁费。第九条 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一)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将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人;(二)设置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及时办理各项增减、变动手续,并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三)制订和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的使用、运行、维护保养、检修等各种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办法;(四)提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检修意见,提交实物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五)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调拨等工作,会同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增(减)报告表》和《固定资产调拨单》,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经实物管理部门鉴定、核查,并报价值管理部门审核后,经有权部门审批后进行处置,并及时收回残值交财务中心门入账;(六)按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点一次,保证卡、物相符;(七)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出险通知、证据搜集、现场保护等工作,配合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部门办理索赔手续。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第十条 固定资产按用途和使用情况两种口径分类:(一)按用途分类:1.房屋建筑物2.办公电子设备3.办公家俱4.文体设备5.通讯设备6.给养设备7.运输设备8.一般设备9.其他设备(二)按使用情况分类1.在用固定资产2.投放固定资产3.租赁固定资产第十一条 为实现固定资产的归集、统计分析、合理使用和提高使用效率等管理需要,固定资产应同时按前条规定的两种分类口径进行管理与核算,即在按使用情况分类的基础上再按用途分类。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与计价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建、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融资租赁、盘盈固定资产等途径增加。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方式包括基本建设(含小型基建)、更新改造和外购(含零星购置)等。第十四条 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必须履行交接验收程序,确保账、卡、物一致,财务中心门、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的新增资产信息一致。第十五条 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工程,企业应按公司规定及时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企业财务中心门根据批准的竣工决算报告及时转增固定资产。对虽己交付使用但尚未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工程,企业应以实际支出和工程概算为基础估计资产价值,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待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根据竣工决算报告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第十六条 企业购置(含零星购置)固定资产,经办部门应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单,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发票单证等,报送财务中心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成后转增固定资产。第十七条 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融资租赁、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比照前款规定办理资产交接和入账手续。第十八条 盘盈的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要查明情况,并填制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会同实物管理部门鉴定后,根据权限履行相关报批程序,报财务中心门入账。第十九条 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对于已经入账的各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随意变动。(一)根据规定进行资产评估;(二)根据批准的竣工决算报告调整暂估价值;(三)经公司批准的其他调整资产价值的情况。第二十条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依据《固定资产编制》情况,结合本部门人员编制情况,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固定资产编制调整建议和采购需求。经批准后,在用固定资产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集中采购原则统一采购或网上采购。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验收,《固定资产增(减)报告表》(一式三联)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填制,使用保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同时更新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台账,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更新资产明细账,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更新台账,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更新台账。第五章 固定资产折旧、修理和减值准备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率和预计残值率由公司统一规定。折旧政策一经确定,任何企业不得自行更改。因特殊原因确需执行与公司不同的折旧政策,必须报公司批准。第二十三条 财务中心门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目录、账簿,编制固定资产分类折旧表,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序号 | 分类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备 注 |
1 | 房屋建筑物 | 20 | 5 | |
2 | 办公电子设备 | 3 | 5 | |
3 | 办公家俱 | 5 | 5 | |
4 | 文体设备 | 3 | 5 | |
5 | 通讯设备 | 3 | 5 | |
6 | 给养设备 | 5 | 5 | |
7 | 运输设备 | 8 | 5 | |
8 | 医疗设备 | 5 | 5 | |
9 | 其他设备 | 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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