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协议书和采购合同_关于采购的协议书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很多人容易把采购订单和采购合同混淆,其实这两者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的。下面本文就来介绍采购订单和采购合同有什么区别,感兴趣的不妨一起来了解!一、定义不同采购订单是企业根据产品的用料计划和实际能力以及相关的因素,所制定的切实可行的采购订单计划,并下达至订单部门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要注意对订单进行跟踪,以使企业能从采购环境中购买到企业所需的商品,为生产部门和需求部门输送合格的原材料和配件。采购合同是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经济合同。合法有效的合同有法律约束力,其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法律效力,可以强制执行,违反合同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合同加诸于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的地位上,依各自的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可以确实约束控制双方的行为、保护双方的利益。二、条款内容不同订单条款是依据合同条款制定的,合同条款约定订单条款的内容。订单是合同生效、实施的体现载体,订单更多的是某一时间购进一批具体的产品。合同是约定产品质量、付款期限、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三、时效不同一般来说,合同的时效为合同约定期限内,如一年、两年、五年等,订单则短于合同期限,在完成订单的整个周期后就终止,如15天、30天等。四、法律上的不同采购订单一般只有采购货物的数量、交货期等简单的要求,而合同包括订立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货物名称、数量、品质、交货时间、结算方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争议处置、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等条款完整的文件。订单只是意向,合同一定要执行,不执行要负法律责任。而订单可以随时取消。订单是企业采购部门向供应商发出的定货凭据(包含成品、原材料、燃料、零部件、办公用品、服务等全部采购过程)。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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