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哪些_2022年民法典物业费收费标准

2023-03-03 22:33:05 / 法律知识 / 阅读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通过的《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经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批准,现已正式挂网公布,并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起草工作自2017年3月启动,最新内容共分为8章110条,是广州历史上第一部内容最多的地方性法规,对此前广州市施行的物业管理相关条例,即2014年颁布的《广州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空白的填补和具体内容的细化。

强化基层治理

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条例》主要内容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将物业管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统筹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同时,规定镇街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工作,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协助和监督。

居委会应当建立物业管理协调机制,协助镇街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物业管理活动。并要求镇、街、社区党组织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基层党组织的指导,支持业主、物业服务人依法开展物业管理活动。针对物业管理基层行政监管力量不足的现实情况,《条例》还明确要求各区政府应当为镇街配备物业管理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

此外,针对业委会成立难、换届难等问题,《条例》创设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赋予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委会的成立、换届工作。同时,在业委会缺位时,赋予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共同决定小区物业管理事务的职能,解决因业主自行管理能力不足、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运行不畅造成的业主所有权行使不充分的问题。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9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包括街镇代表、居委代表、房管部门代表、物业服务人代表各1人,业主代表至少5人,业主代表占物业管理委员会总数的半数以上。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一个临时机构,在业委会成立后自行解散。

规范业委会依法履职

针对业委会履职存在权力边界不清晰、权责不对等、运行不规范、行政监管空白、违法成本较低等问题,《条例》规定街镇对业委会的违规行为可以责令改正或撤销其决定;对业委会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业主大会提议罢免业委会全体委员;对违反禁止行为的业委会委员设立了相应法律责任,健全了对业委会的监督途径和方式。

同时,也健全了业主大会的会前公示、表决规则、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统计及公示、表决结果异议处理等制度;健全了业主共有资金制定,规定了共有资金的管理单位、使用规则和财务管理制度应由业主共同决定,明确了共有资金的来源、用途,强化了资金信息公开,引入审计制度加强监督。

规范物业服务人行为

最后,《条例》还制定了多项制度对物业服务人的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承接查验责任,要求双方签订承接查验协议,保证共有物业符合使用条件;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业主交付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建设单位应当与业主签署物业交付文件;完善装修的告知、施工、检查等程序,明确物业服务人及工作人员不得有强行推销装修材料、索取不正当利益、擅自断水断电阻止施工等行为。

明确物业服务人的具体服务职责,补充物业服务人在垃圾分类、高空抛物、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职责;完善物业收费制度,对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方式、交纳要求、收支公开、动态调整作了细化规定;规范新旧物业交接、退出制度,对拒不退出或者拒不移交财物资料的物业服务人设定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

本站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
点评(共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