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取消农业税_取消农业税的重大历史意义
2006年,涉及9亿农民的农业税以及特产税和各种附加费全面取消。这是共和国成立56年来最大的惠民政策,也是华夏历史上几千来对农民的最大恩惠,这种恩惠,也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才能实现。
那么,种地纳粮,合情合理,为什么要取消呢?有人认为,是因为农业税太高,农民负担太重。也有人说,改革开放到2006年,我国财政收入百分之八十以上靠工商业收入,农业税收占比已经很少,取消也不影响国家税收和建设。
真的是这样吗?其实根本不是,真正的农业税并不是很高。
国家农业税征收并不是按实际产量征收,一是按常年产量(主要指粮食作物)计算计算的农业收入,二是按产品收入计算的农业收入(主要指林业、牧业、果业等)。收入额数一般都是按上三年的平均产量和收入,然后按当时的粮价折合成公粮,统一用公粮(小麦、玉米、稻米)缴纳。
当时的全国平均税收率为常年产量的15.5%,各地情况不同,税收率也不同。也就是说,农民一亩地收入500斤粮食,缴纳75.5斤。按90年代说,一斤小麦0.6元左右,一亩地也就50元左右,一个家庭如果耕种5亩地,农业税只有250元左右,如果10亩地,大约500元左右农业税。然而,据了解,2006年以前,农民负担特别重,一个家庭一年竟然要缴纳2000多块钱。
那么,农业税很少,农民为什么会缴这么多钱呢?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原来,2006年以前,农民每年要缴纳的“公粮”中,除了农业税,还有特产税,特别是各种附加费,也叫“三提五统”。具体“三提”: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五统: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优抚费、民兵训练费、乡村道路修建费。
其实,税和费根本是两码事,农业税是国家行为,有法律依据,而费属于各地政策,没有法律约束,所以比较乱。一是乱收、多收,二是强行征收。但农民把这些都理解为“农业税”。
我老家村里一户农民告诉我,2006年以前的97年,他们家4口人,种了6亩地,每年的农业税一共300多元,结果各种收费加起来要交2300元。他们交了1500元后,实在交不起,结果,说他们家抗税。
所以,真正的农业税并不多,农民也完全承受得起,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的是各种“附加费”,比农业税高10倍不止,农民负担非常重。因此,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
其实,农业税就像一辆承载很少很轻的车,9亿农民就是这辆车的推车者,本来很轻松,但各地把各种摊派费用一股脑儿往这辆车上塞,导致车辆越来越重,农民推不动了。所以,当时真正要全面取消的并非农业税,而是各种附加费、特别是搭车乱收费和强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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