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_办理复婚的手续和流程
我国公民在办理复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供的证件就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的有关证件、之前离婚的离婚证或者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提供的婚姻状况证明。若是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办理复婚手续,用到的证件材料可能不同。
一、办理复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二、中外公民复婚的申报材料
(一)中国公民: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离婚或丧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二)外国公民: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离婚或丧偶证件系居住国出具的,该证件须由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三)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严格来说复婚与再婚其实都还有一些不同的地方,一般复婚是指在原来离婚夫妻之间,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再婚的话,通常是在离婚之后又与其他第三人办理结婚手续,缔结夫妻关系。但是不管是复婚还是再婚,婚姻关系的建立,必须要是要按照规定提出申请,也就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结婚手续,成功领取到了结婚证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