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是什么_自己开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如何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1、律师事务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3、拟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章程(申请人签字);4、创始人简历及执业经历(普通合伙企业出具的三名以上合伙人证明);5、创始人的身份证明;6、创始人已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7、创始人的执业证明(律师执业证书、普通合伙企业出具的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证明;个人近五年出具的年审证明);8、居住证明(商业地址,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9、资产证明(普通合伙企业要求的30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个人银行出具的10万元以上存款证明);10、与原执业单位的财务、档案结算证明;11、政治助理员(随成立党支部提交成立党支部的相关材料,聘用人员证明由支部出具并加盖公章);12、会计人员聘用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3、个人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依法保证专职执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停止执业处罚记录等。);14、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办公室时,提交书面合伙协议和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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