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买房假离婚犯法吗_买房假离婚案件分析

2023-03-13 07:31:40 / 法律知识 / 阅读
作者/郭灿炎律师

【案情简介】

李某与常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一女常某某。考虑到房屋买卖的政策及经济能力,常某提出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减轻负担,双方于2020年2月29日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当时情况是离婚不离家的状态。

2020年疫情爆发以后,常某在家工作。李某发现常某偷着接打电话、和她人有露骨的聊天记录,并在常某的书包内发现有计生用品。后双方的假离婚变成真离婚,常某拒绝购买新的学区房,双方为此又达成了新的《补偿协议》,约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学习费用、医疗费用等),暂定每月5000元,另外男方额外支付每月5000元用于女方为方便照顾婚生女儿生活学习而产生的住房开支,合计10000元每月,期限至婚生女独立生活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男方承担;男方自愿补偿女方300万元,用于女方及婚生女的购房。后,常某未按《补偿协议》履行付款义务,故李某诉至法院。

【处理结果】

1、常某每月给付李某住房开支5000元,至婚生女常某某独立生活之日止;

2、常某给付李某购房款300万元;

3、驳回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解读】

1、婚姻神圣,莫当儿戏。

婚姻应该是甜美的,婚后的道路也是漫长的。结婚,意味着责任,就要相互信任,相互忠诚,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民法典》规定夫妻间存在忠实义务,即要对彼此负责任,对家庭负责任。如果对待婚姻不严肃,将婚姻当儿戏,随意离婚,就会化爱为仇,殃及子女亲人,影响社会稳定。

2、莫为眼前蝇头利,弄假成真伤自己。

“中国式假离婚”,是指中国大陆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中国式假离婚”是随着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问题而粉墨登场的,并且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

本案中李某与常某并非是想真正的解除婚姻关系,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也仅仅是为了提供离婚程序中要求的材料而已,该协议内容也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应当产生处分相关财产及婚生女抚养等事宜的法律效力。但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常某背信当初双方协商一致的事实,罔顾双方多年的夫妻感情和婚生女的健康成长,假戏真做不再与李某履行复婚手续,“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双方之间签订的《补偿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该协议履行。

因常某在《补偿协议》中约定自愿每月支付李某住房开支5000月至婚生女常某某独立生活之日,并补偿李某300万元用于李某及常某某购房,常某未如期履行转款义务,即构成违约,故法院作出其败诉之判决。

3、敬畏婚姻,敬畏法律!

常某与李某本想通过假离婚购买学区房,为孩子成长营造更好的教育环境和生活条件,结果却弄假成真,不仅房子没买上,还导致了双方真正离婚,对孩子是适得其反,无法在完整的家庭中健康成长,常某自己也落得了鸡飞蛋打人财两空的可悲下场,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聪明反被聪明误!同时,为规避国家政策而假离婚的夫妻,一旦被识破假离婚骗局,双方还都有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总之,婚姻,人人都当尊重。那一本离婚证,不能随意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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