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证需要准备的东西_去民政局领证步骤
关于疫情期间预约办理婚姻登记的通告
各位群众:
近期,国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多地出现多源输入、多点并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加之受气候、人员流动及其它不可控因素影响,疫情更加复杂严峻,疫情防控工作任重道远。按中央、省州民政部门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人员扎堆,有效预防疫情,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婚姻登记处决定继续采取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的方式进行婚姻登记,每天限登记30对,超出限号将不再受理相关业务(婚姻登记当事人应至少提前一天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预约申请)。
一、网络预约
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下载安装“办事通”APP或关注“办事通”微信公众号进入小程序,点击“婚姻登记预约”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约每天限20对。
二、电话、现场预约
办理当事人拨打0872-3074443进行电话预约或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由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后完成预约。
三、电话预约、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相关业务。
四、业务办理地点
弥渡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婚姻登记处。
五、各位办理婚姻登记的群众,请仔细阅读并提前准备好材料清单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办理结婚登记的可提前到弥渡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婚前医学检查窗口做好婚检。
六、进入办证大厅请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大厅;外地返弥人员请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中高风险地区返弥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特此通告
弥渡县婚姻登记处
2022年1月12日
办理结婚登记材料清单:
1.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
2.初婚: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注: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未婚”或“空白”)。
3.再婚(离婚):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离婚证原件或是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注:法院判决书需加法院的判决生效通知书,且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离婚”)。
4.再婚(丧偶):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注:户口本婚姻状况栏改为“丧偶”)、派出所出具的原配偶户口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
5.军婚:军人方: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官证、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人证件和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非军人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6.集体户口:户口本本人页原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7.当事人应提交3张2寸5×3.7的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红底)
办理补领婚姻登记材料清单:
1.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档案;
3.结婚证两本丢失又查找不到婚姻登记档案的(遗失),且双方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需到村委会开具夫妻关系证明,注意结婚时间按法定婚龄推算,不到法定婚龄的推算至达到法定婚龄(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
4.结婚证信息错误的需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信息正确的有结婚证的带结婚证,无结婚证的到县档案馆查档案;(注:之前办理结婚登记不在本县的必须到原登记机关查提全套档案方能办理,信息错误的一律回原登记机关办理);
5.原结婚证上(或是结婚登记档案上)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不符合的需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6.双人近期免冠合影照片3张( 2寸5×3.7 红底)。
办理离婚登记材料清单: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注: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已婚”)、结婚证原件(或结婚登记档案)。
2.离婚协议书(注:双方自愿离婚并协商一致,拟好离婚协议打印一式三份,不能提前签字按手印)。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冷静期。
3.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当事人应提交2寸5×3.5单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各2张(红底或蓝底)。
前提:办理以上婚姻登记业务的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备注:身份证、户口本及所提供的其他证件信息必须完全一致且证件需在有效期内。婚姻状况必须与现时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的需要提前到派出所变更一致。如若相关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的,工作人员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为准进行解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