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政策是什么_上海医保新政策最新

2023-03-31 16:21:25 / 法律知识 / 阅读

今天(2月16日),2022年上海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面总结了2021年全市医保工作,对2022年的医保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副市长宗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宗明指出,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部署下,全市医保系统坚持“保民生”和“促发展”并重,统筹疫情防控和医保改革发展,支撑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新贡献,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有新成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新作为,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有新突破,推动医保数字化转型有新成果,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有新举措。

做好今年医保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主动服务大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全力推动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发展,积极助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策源高地建设。要坚持创新突破,深化医保关键领域改革,着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进“三医联动”,推进数字化转型,更好满足市民医疗保障需求。要保持工作韧劲,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在更高水平上推进上海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上海人民城市建设。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夏科家通报2022年重点工作。松江区围绕医保便民服务和支付方式改革、市医保中心围绕加快推进医疗急救医保直接结算、仁济医院围绕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和新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落地作交流发言。

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医保局2022年重点工作总体部署,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医保改革发展,以高质量医疗保障支撑高品质生活、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效能治理。

一是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

做好新冠肺炎确诊及疑似患者救治费用、疫苗接种、核酸检测费用保障工作。

继续开展疫情防控药品耗材优先挂网,确保采购供应及时到位。

二是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按计划分步推进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拓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持续抓好长护险试点精细化管理。

稳妥推动本市新版药品目录落地执行。

全面建立因病致贫预警机制,从“人找政策”转向“政策找人”,实现重点对象“免申即享”。指导优化完善“沪惠保”,促进包括商业保险在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

三是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对区域医疗中心和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市级医院,适当增加医保预算额度。

配合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体系,做好签约服务费拨付工作,促进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能力。

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优化完善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机制。

研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四是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完善DRG/DIP付费方式与总额预算管理的衔接机制和结算流程,推进结果应用。

完善医联体按人头付费试点工作。

扎实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完善对医疗康复服务的支付机制。

继续开展按绩效付费试点,探索医保支付与医疗质量挂钩。

五是深化药品耗材招采机制改革。

按照国家要求,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家药品集采工作。完善国家药品集采协议期满后接续招采机制,研究带量联动外省市集采结果。

协同做好药品集中议价采购(GPO)试点工作。

六是数字化转型赋能医保公共服务。

推进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本市全面建设落地。拓展“医保电子记录册”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推进电子票据在医疗费报销中的应用,基本实现医疗费报销全程“无纸化”。

在市、区120急救车上全面实现医保实时结算。推进退休人员综合减负“免申即享”。

七是服务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和五个新城建设。

在引导生物医药产业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方面,加大医保支持力度,助力浦东新区和五个新城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支持新建大型医疗机构和品牌零售连锁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协同打造一批服务新城、辐射区域的高能级公共服务设施,推动重点区域发展。

八是深化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发展。

总结提炼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先试经验,推进长三角更大范围的医保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医保异地结算和经办服务衔接,实现“一码通办”。继续扩大长护险延伸结算试点范围。加快实现长三角区域内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的统一。探索实施一批长三角区域国家集采协议到期品种接续联合采购。

九是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加快新技术新项目审批速度,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医保。继续组织实施好“医保医企面对面”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将更多本市研发、生产和引进的创新药品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十是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对定点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管。完善和规范市、区两级执法权限和流程,做到案件处理标准、处罚基准一致。探索构建“信用评价+风险预警”的新型监管模式,加强医保经办审核管理体系建设。融入全市“一网统管”平台,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金监管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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