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单独二胎什么时候开发的_浙江单独二胎政策实施时间

2023-03-31 18:52:06 / 法律知识 / 阅读

日前,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题为《浙江人口结构及其变化趋势分析》。这份报告指出,从历史数据来看,生育水平下降不是新问题,但是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背景下,如何推动生育水平适度提升,保持一定的出生人口规模,存在巨大挑战。

重新回到适度生育水平难度巨大的原因包括:一、育龄妇女规模减少。近年来,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生育规模逐年下降,目前的育龄妇女(15-49岁)人群自身大多为独生子女一代,受当年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其人数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其中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20-29岁)相当于俗称“90后”群体,其人数也明显减少。

二、生育意愿较低。调查显示,浙江省育龄女性的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65个,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14个。

三、生育成本巨大。根据全国生育意愿调查,经济负担重成为育龄妇女不再生育的最主要原因,其中,浙江省的比重虽然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也达到了46.9%。此外,几乎所有的被访者都认为学前教育支出对他们来说负担较重。而对于双职工家庭而言,子女照料和家庭服务严重依赖家庭代际支持。

根据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育龄妇女不打算再生育的原因包括经济负担重、年龄太大、没人带孩子、养育孩子太费心、夫妻身体原因等。

《浙江人口结构及其变化趋势分析》指出,近几年计划生育政策连续出现重大调整。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简称“全面二孩”政策)。出生人口从2013年的54.9万人增至2017年的67万人,2018年回落到62.8万人,2019年进一步回落到60.9万人;人口出生率从2013年的10.01‰逐步升至2017年的11.92‰,2018年回落至11.02‰,2019年进一步回落至10.51‰,同期死亡率仍稳定在5.5‰至5.6‰的低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由2013年的4.56‰上升至2017年的6.36‰,再回落到2019年的4.99‰。

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浙江出生人口和出生率都有大幅提高,但生育高峰期很快于2017年到来,早于政策出台时的预期。浙江2017年常住出生人口达67万人,粗出生率为11.92‰,2018年开始常住出生人口明显回落。同时,自2014年“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浙江的二孩出生比例在明显提升后趋向稳中有降。根据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结果,2017年浙江二孩出生率达到53.37%的历史新高,但2018年就下降到50.09%。

展望浙江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上述报告称,考虑到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对省外流动人口的吸引力特别是杭州、宁波等较大城市的集聚效应、“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将超过6000万人,全省人口总量未来10年仍保持增长趋势。

不过,“全面二孩”政策下,常住人口出生高峰已经在2017年出现,考虑到上文提及的影响生育率的主要因素,预计今后出生率将逐步缓慢下降。“十四五”期间,年均出生人口可能在60万人左右,比“十三五”时期有所减少。0-15岁常住少年人口总量和比重将缓慢回升后转为下降,“全面二孩”政策仍然不能扭转浙江的少子化趋势。

《浙江人口结构及其变化趋势分析》预计,浙江省劳动年龄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将从2019年的65.3%下降到2025年的60%左右,考虑到老龄化进程,到2035年,可能会继续下降到52%左右。以劳动年龄人口的劳动参与率为67%左右计算,届时抚养比将达到1.9:1左右,即1个经济活动人口将承担1.9个非经济活动人口的抚养任务,这意味着浙江人口数量型红利的结束。在未来10年中,必须积极引进年轻活力型人口,加快人力资本投资,以延长人口数量型红利机会窗口期,并把握人口质量型红利的机会窗口,尽快释放人口质量红利。

#免责声明#

本站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
点评(共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