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将如何影响婚姻生活_民法典与民法的关系
2021年11月12日 21:00,“北京人寿·公益直播”活动正式开启,直播期间,有9.9万人次进入直播间观看互动,有34万人阅读了直播回放相关内容。这场主题为 “《民法典》即将实施一年,婚姻家庭的规定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直播在“张律师说婚姻”直播间举行。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荆与 北京人寿首席品牌官、北京婚姻家庭建设协会会长雨浓以及北京电视台《民法典通解通读》的金牌主持人成寒梓,就这一话题进行了讨论。主持人成寒梓:大家都知道,在2020年的5月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对外发布,在2021年1月1号起正式实施,到今天为止,已经实施了11个月又12天的时间了。在这11个月当中,我们看到大量的案件在用《民法典》审判处理。我记得在去年这个时候,有很多律师朋友跟我说,《民法典》一出半生所学几乎都毁掉了,为什么?首先是因为这是我们国家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而且又是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是一部以人民为基础,涵盖了我们从出生到死亡全阶段的一部法律,所以,这部法律是我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日常生活、婚姻生活都和《民法典》息息相关。
那在《民法典》当中有哪一些规定是和过去的《婚姻法》、《民法通则》有更改和不太一样地方呢?
张荆律师:我记得在和成成搭第一期《民法典通解通读》的时候,咱们聊的是关于“家务劳动补偿金”。其实,“家务劳动补偿金”在《民法典》当中是一个非常亮的亮点,很多女性朋友们在这部法律出台之前,就已经非常的期待了,对“家务劳动补偿金”未来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去申请,申请了之后能够得到多少补偿,怀着满满地期待。离婚冷静期在出台之前,大家一直都在热闹地讨论。当时,大家接受起来好像是有一些难度,事实上在今天看来的话,大家渐渐地已经适应了。因为对婚姻需要持一个慎重的态度,这是大家达成的一个共识。那么,除了这两点之外,还有就是关于隐瞒疾病会导致婚姻被撤销甚至要赔钱的可能,在这一次《民法典》当中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在《民法典》中也规定了,如果一方婚前隐瞒疾病的话,在婚后,对方是可以据此来提出撤销婚姻并且要求损害赔偿的。这也是在我们婚姻中,鼓励大家诚实地对待自己的婚姻。北京婚姻家庭建设协会都在为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婚姻幸福做什么工作?
雨浓:我们北京婚姻家庭建设协会有一个很明确的宗旨,就是我们要为家庭和婚姻的幸福服务。在法律上,你有婚姻了然后就有了家庭,不断繁衍生息,所以,我们是要为婚姻和家庭这两项来服务的。比如说,我们现在为北京16个区县的婚登处来做服务,如果你去北京市16个区县的任何一个婚登处注册登记的话,帮助你登记婚登员培训就是我们进行了的。他们每年都是要进行相关的专业知识的培训,要持证上岗。还有一些属于我们协会的外派人员,比如说宣誓员,有人领着登记结婚的新人去宣誓,还有帮去照相的一些工作人员。比如说有些特殊的职业的人员,比如说医生护士、警察、社区基层的社区工作者,他们可能没有办法去顾及自己的终身大事,但是,我们以后可以把颁证的这种仪式感送到他们身边。所以,今年我们也希望能为在后疫情时代能成立我们的志愿者队伍,为更多需要走入婚姻,想走入家庭的男女,来做增值服务。一直以来我们倡导一个事情就是婚庆的新风俗。因为疫情时代,大家也知道不能聚集了,所以现在婚礼的习俗,就面临怎么文明地去办的问题。去年,我们在疫情的时候,为医疗工作者做了线上婚礼,当时也是非常感人。新郎、新娘包括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之外,可能在全国有很多网友们也能给新人送上更真挚的祝福,也是婚礼的一个仪式感的升级和升华。所以,婚协除了为家庭服务,还有为婚恋服务,为恋爱服务,我们每年也要做很多场大型相亲的活动。在这个移动互联网的时代,大家的生活节奏更快了以后,我们发现恋爱、婚姻问题遇到很多困扰,面临很多困惑,所以,这也是我们这两年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家务劳动补偿金到底要求补多少合适?
主持人成寒梓:我记得今年有这样一个案子,北京地区首个由《民法典》来审理判决的关于“家庭劳动补偿金”的案子发生在房山区,这两个人恋爱结婚几年之后,由于妻子跟丈夫决定离婚,但是妻子觉得说她一直在家里是做全职太太,就要求进行“家庭劳动补偿”。最后,法院是支持了她的要求,判给了她几万元的补偿金。为什么要这样判,它的根据和道理是什么?张荆律师:《民法典》关于“家庭劳动补偿金”的规定一出,对全职妈妈来说是巨大的好消息,她们从此以后在家里可以领工资了。但这也是个误读。你先生他挣得钱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就大家对“家务劳动补偿”那是一个误解。在这个案子当中,女方基本上在婚后长期全职在家里做家务、带孩子,尤其是在他们即将要离婚的近两三年当中,都是女方独自带孩子,男方和她已经分居了。在这个期间,双方的感情破裂,经过一次两次起诉,最后,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查明男方每个月的工资是6000块钱。那“家务劳动补偿金”到底是给多少合适?我觉得是要结合这个家的经济情况而定,比如说家庭要一个月挣6000块钱,要是给了5万,就相当于是给了男方七个月的工资,也就说把男方大半年的收入补偿给了女方。那如果说这个家里有好几百万的资产,或者说这个男的一个月挣十多万,那要是给5万块钱,显然不成比例。所以,“家务劳动补偿金”到底给多少,还是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决定。但是,对于女性朋友们来说,过去没有这一项权利,现在有了。所以,对于全职在家的其实不分男女,全职在家的男性也一样有权利去主张。只要他重点核心是赡养了老人、照顾了孩子、协助了另外一方的工作,牺牲了自己的职业成长,那对于这样的家庭付出做补偿,我觉得也合情合理。这也是《民法典》当中大家关注度很高的一个立法,也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地地看到有这样的判决出台,所以,我觉得从婚姻家庭建设协会这个角度来讲,也是想要告诉大家,这些其实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它更重要的是传递、弘扬了家务劳动同样是有价值的。主持人成寒梓:首先从立法的角度和立法精神的层面肯定了这一点,就已经是一个非常巨大的进步。我觉得与其女性朋友纠结说具体能补偿多少钱,看到它背后的立法精神和立法意义更多地是提倡男女平等,提倡在婚姻家庭当中的平等。我觉得这样的观念可能要比实际上最终规定一个比例,意义更加深远。其实在婚姻生活当中,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要在家,无论是全职的妈妈还是全职的奶爸,在家里为这个家庭付出了劳动都应当值得肯定。我们过去说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女性最终一定要去职场上去打拼,是因为我们很难去评选一个最优秀的妈妈或者是最好的妻子,这是一个你的社会的角色,而不是一个你的社会身份。雨浓:我觉得成成说的特别好的一个观点就是,在家庭的角色当中,或者对家庭的情感上的付出,我们很难把它量化。 其实很多的家庭矛盾,我们发现是因为男女双方都在不停地想量化一件事情,比如说我洗了碗,你就一定要擦地; 我洗了衣服,你就一定要去去做饭,等等。 这种事情很难在家庭里边用法律的一个规则去固定,或者用我们一种专业的角度,去把它看的特别精细化,特别量化。 如果我们能做到这一点,就不是凡人了,或者我们也就不会陷入到这么理性化的情感关系中,亲密关系中了,所以,量化这个东西是没有办法的达到的。所以,我觉得这个案例,其实就是告诉我们,女性或者是在婚姻当中处于弱势的那一方,更有底气去走入到这个婚姻。我现在很少在公开场合中说婚姻中的问题。为什么?我现在特别怕年轻人恐婚,现在恐婚的也特别多。但是,我们要通过这个事情,认识到自己在这个家庭当中付出了多少。我觉得,很难通过这5万块钱家务劳动补偿金”来说明什么,这个女性在这个家庭当中她的付出就值这5万块钱?我觉得并不是。所以,我作为婚协的会长,一直希望无论有多难,希望女性不要放弃自己的社会角色,或过早放弃自己的社会角色。当然,我知道成立了小家庭以后,总要有一个人为这个家庭多付出一些。在我们几千年的社会关系当中,就默认为了女性要对这个家庭付出的更多。但是,我刚才看到有一个网友在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也是我不停在说的一句话,经济基础也决定了一个人在家中的地位。我觉得,两个人在关系破裂了以后,真走到那一步,一个人说自己算一算,这么多年为你洗了多少件衣服,多少袜子,刷了多少只碗,要把它量化出来,其实也挺悲哀的。这样做双方都很痛苦。对于女性或者为这个家庭付出更多的人来说,也希望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刚才我说到了,希望女性不要过早的或者是放弃自己的社会角色,再难也总有熬过去的那一天,要咬牙坚持坚持。但是,男性在家庭当中一定也要多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角色和责任。孩子不是单细胞繁殖的,不是妈妈一个人生的,家庭也不是一个人来组成的,也是双方共同努力组成的。所以,这就是女性角色往往在家庭里过多地承担了角色,往往男性在家庭当中角色丧失,造成了女性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一些社会角色。针对《民法典》以及延伸出来的婚姻家庭话题,主持人及嘉宾进行了一个半小时的直播讨论,并与网友进行互动,解答网友们提出的问题。#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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