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侵儿童死刑_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

2023-04-06 00:53:30 / 法律知识 / 阅读

云南省盈江县一男子涉嫌性侵邻家4岁幼女致死,近日,该案有了一审结果。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审,判处被告人死刑。

判决书显示,2021年1月26日傍晚,被告人排某某将被害人(殁年4岁)诱骗至其位于盈江县家中的房间内,用手捂压被害人口鼻至昏迷后,两次奸淫被害人,致使被害人的阴道口撕裂、阴道壁撕裂贯穿至盆腔。同日20时许,被害人的父亲寻找被害人时,在排某某的床上找到女儿。21时许,120急救医生出诊后宣布被害人临床死亡。经云南省盈江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排某某系口鼻腔同时被闭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归案后,排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法院一审认为,排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排某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导致被害人死亡,犯罪性质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并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其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但该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法予以严惩。

据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判决排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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