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手段是什么意思_非诉讼手段的含义

2023-04-08 06:20:52 / 法律知识 / 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完善全过程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提升全市诉源治理工作水平,全市全过程诉源治理现场推进会暨机制建设座谈交流会在滨城区人民法院举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庆林参加活动。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滨城区社会治理中心,听取了工作人员的介绍并观看了相关专题片,详细了解了滨城区社会治理中心的硬件设施、功能布局和近年来滨城区社会治理相关成果。

在随后召开的现场推进会上,朱庆林为活动致辞,市法院相关负责人通报了2022年1月份“一审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无讼村居”工作开展情况,市司法局、人行滨州中心支行、滨城区法院等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分别进行了发言。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全过程诉源治理的重要意义,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诉源治理力度,注重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要立足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将调解贯穿办案始终,加大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和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拓宽矛盾纠纷排查渠道,加大对矛盾易发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加强资源整合与信息联动,不断提升参与、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能力水平,在提升治理质效上持续担当,为建设现代化富强滨州贡献法治力量,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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