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条例是什么_最新深圳市居住证管理条例
被点名单位: 龙岗区坂田街道花城社区工作站
家住在深圳坂田四季花城社区的市民白女士反映,她于2020年7月搬家后,没有主动到社区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今年孩子要报名小升初才想起。白女士认为在新址租住大半年后,社区网格员都没有上门为其办理登记,这是失职。对此,花城社区工作站表示,深圳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网格员主要是上门核实信息;初步判断白女士不符合信息更改条件,已将材料送至上级部门审核。
在同一小区多次搬家
未主动登记居住信息影响孩子入学
白女士2016年起在坂田四季花城小区租房住,过去5年在小区里换了好几次房,最后一次搬家是2020年7月5日。搬家后,白女士没有主动去社区登记居住信息,也没问过房东是否有帮忙申报。
2021年5月24日,为给孩子办理学位申请,白女士前去社区工作站打印登记信息才发现,她最近一次搬新家后的居住信息没录入系统,登记日期只能从2021年5月24日开始算。
而根据龙岗区2021年秋季入学政策,非深户籍儿童租房家庭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网格登记居住备案时间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深圳户籍儿童租房家庭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网格登记居住备案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前。
质疑社区网格员失职
请求更改居住备案时间
白女士表示,以往搬新家后都是社区网格员上门采集信息,或者是房东帮忙申报的,所以去年搬家后便没有理会到登记居住信息这件事。
“我自身没有主动申报是有责任的,房东也没给我们申报,但是网格人员工作也有失误吧。现因为居住信息中断导致孩子无法入学。”白女士说。
为此白女士多次找到社区工作站,请求将登记日期更改到为其实际搬迁入住日期,但工作人员回复更改不了。白女士后来了解到,社区工作站人员确实无权操作更改系统,便问社区工作站能否出具纸质证明交给学校。不过,后来白女士从学校了解到,纸质证明教育部门不认可,只看系统比对数据。
6月21日,白女士到龙岗区网格办咨询更改居住备案时间事宜。白女士表示,区网格办人员给的答复是:符合特殊情况可以让社区工作站提交资料。
【部门回应】
社区网格员是否失职?
花城社区工作站:
义务人主动申报,网格员主要是上门核实信息
对于白女士质疑的“网格人员没有上门为其登记存在工作失误”,6月23日,花城社区工作站回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七条,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申报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据花城社区工作站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从2015年就开始实行了,是一项是便民利民、优化群众服务的好措施,既可以减少网格信息员上门打扰居民的次数,信息由多次上门采集变为一次上门核实完成,进一步扭转网格信息员上门采集信息的“被动局面”;同时减轻网格信息员日常信息采集的工作压力,自主申报不再是人海战术的上户采集,只需对自主申报的信息开展有针对性上户核查,各街道把释放出来的人力、财力用于更紧迫、更广泛的民生服务,该负责人特别指出,去年疫情爆发后,社区网格员防疫工作量非常大,在社区防疫一线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即使这样,网格员也没落下该网格任一条需要核实的信息。
“因此,网格员主要是上门核实信息,登记信息还是要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该负责人表示。
能否更改居住备案时间?
花城社区工作站:
已将材料送至上级部门审核
对于白女士提出“更改居住备案时间”诉求,其是否满足更改条件呢?
根据白女士拍摄的《人员信息调查记录表·更正信息2021年版》(试行),上面显示有4条更正条件:姓名变更或者系统登记错误的,身份证号码变更或系统登记错误的;原则上同一地址(同一楼内),花园小区同一地点(同房号),城中村同一楼内;因系统数据丢失、出错或者因工作失误导致错误注销的;特殊情况经社区、街道网格部门核查属实的,实行“一事一议”原则(录入时间不得更改)。
白女士认为,她的情况符合上述更改条件中的“原则上同一地址(同一楼内),花园小区同一地点(同房号),城中村同一楼内”。
那实际是否符合呢?花城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回复白女士,白女士的情况不符合前三点更正范围,而第四点也明确了“录入时间不得更改”。
不过在白女士的坚持下,花城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还是帮助白女士试一试,于6月23日下午陪同白女士到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