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领养落户政策_收养子女落户北京的条件
对收养人约见访谈、入户调查
细则指出,评估结论将是各区民政部门审核收养申请家庭是否具备收养条件的重要依据。内地居民在北京申请收养未成年子女的,需按该细则配合完成调查评估;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继子女的除外。
北京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保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对于收养家庭能力评估已在房山和丰台开展了三年试点。今后计划在全市开展此项工作。
细则明确,评估流程包括收养申请人登记备案、评估通知、评估前准备、能力评估、综合评估、回访评估等六个环节。将通过约见访谈、入户调查、心理测评、走访申请人相关单位和社区等,对收养人的收养动机、个人经历、家庭背景、受教育情况、婚姻状况及子女情况、职业和经济状况、身心健康状况、道德品行、居住环境、养育准备、养育能力等进行评估,并附以照片佐证。
同时,细则还拟规定,评估机构发现收养人有家庭暴力、虐待等不履行抚养义务、影响被收养儿童正常生活的行为,甚至发生遗弃、吸毒、性侵等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收养人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
拟设90天被收养人融合期
收养意向评估合格后,被收养人还将进入收养家庭生活与融入,融合期为90日。进行收养能力评估时,将采取指标打分和要素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评估结论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满分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记者注意到,细则对评估项目进行了细致规定。如在邻里关系和社会支持度中,邻里关系好的加1分,邻居及社区对收养人认可度高,支持收养程度高的加2分,经常吵架等邻里关系差的则为0分。收养动机中,如果是因为喜欢孩子,又有能力将其抚养成人,让孩子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的得2分,如果是想让收养的孩子为自己养老送终,分担家庭义务的则为0分。
在同等条件下,收养申请人指标打分高于75分,且属于失独家庭等特殊群体;对社会有重大贡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等;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活动这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 释疑
为何进行收养能力评估?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收养评估是通过专业人员对收养家庭的收养动机、婚姻状况、经济能力、身心状况及道德品行等进行调查评估,对收养家庭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评估应当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这位负责人介绍,从收养动机、家庭情况、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估,都是为了使被收养的未成年人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这位负责人介绍,对此,细则明确了一些不得收养的情况,如申请人子女不赞成收养的;家庭收入未达到城乡最低收入;申请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申请人有刑事犯罪记录;申请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恶教派等6种情况之一的,则不得收养儿童。
此外,评估中除了加分项,还考虑到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设置了减分项,如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下、尚未为被收养人的成长做出初步的规划和安排、收养申请人有虐待儿童、遗弃儿童、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