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_法定违约责任和约定违约责任

2022-06-26 09:58:11 / 法律知识 / 阅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了三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分别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国家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使守约方尽可能地取得约定的标的的违约责任方式,其主要是对拒绝履行、继续履行、不完全履行这三种违约形态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如果是不能履行,则不能适用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主要是针对不完全履行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方式,如交付质量不符合约定时,具体承担方式包括:修理、重作、更换等。学理上认为,采取补救措施也属于继续履行的范畴,又称再履行。

赔偿损失,也叫损害赔偿,是最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不论是哪种违约形态,最终都能以赔偿损失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主旨一般是获得经济利益,违约时遭受的损失都可以转化为金钱赔偿,包括前述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也都可以转化为金钱赔偿,因此赔偿损失也是实践中广泛应用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不过目前,我国法律对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贯彻的还是补偿性原则,也就是损失赔偿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无损失则无赔偿,在特别情况下,才会支持惩罚性赔偿。

#免责声明#

本站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
点评(共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