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多少天新规定_全国产假一览表
怀孕20周至分娩前记得完成登记备案
享受生育保险需要哪些条件呢?参保人员按规定参加了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法生育的,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基金支付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计算范围。欠缴费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如果在长沙生育,报销登记的时间为:生育生产的参保女职工在怀孕20周至分娩前,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实行节育及计生手术的参保人员须在治疗前完成登记备案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会影响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生育生产登记备案需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节育及计生手术需: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
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生育保险登记备案按照参保关系所在地进行管理,市本级参保人员须在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生育备案。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参保人员须到各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生育备案。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参保人员可到各参保地协议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生育备案。
在费用报销方面,产前检查费用:孕20周至分娩前,产前检查费用按人头付费,单胎妊娠门诊检查费报销600元,多胎妊娠门诊检查费报销700元;生育生产及妊娠期疾病费用:按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予以报销;节育及计生手术费用:按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予以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终止妊娠的费用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除危急重症者抢救除外,在本地非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异地生育报销就诊医院须为就医地保险协议定点机构
张女士在长沙一家私企缴纳生险保险,由于在长沙没人照顾,她打算在老家永州做产检和生小孩,她询问异地生育该怎么报销生育保险。
长沙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沙市取消异地生育备案,但就诊医院须为就医地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在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危急重症者抢救除外)。异地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政策与本地报销政策一致。参保人自分娩出院后即可申请。
所需资料:(1)正常生产: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案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住院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产前检查门诊发票(限检查/化验费用)、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2)节育及计生手术: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住院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妊娠B超单、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复印件,由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异地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参保关系所在地进行管理,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生育费用后,参保人员先全额垫付,再前往参保关系所在地进行生育登记和费用报销。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0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女职工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是怎样的?用人单位女职工在以下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产或终止妊娠后即可申领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按月发放。 (1)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末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断缴3个月以内补缴到账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的)生产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断缴超过3个月补缴到账的,从到账之日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但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转移续接后,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可合并计算。
男职工也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合法生育且未参加生育保险,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但参保人员(或其配偶)已在基本医疗保险核报生育医疗费用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含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例如:男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配偶已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核报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则不能重复享受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发放要求参照女职工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自参保人配偶分娩出院后即可申请,工作日办理。
需要的资料:(1)正常生育生产:《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节育及计生手术:《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妊娠14周以上提供)、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妊娠B超单;
(3)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住院原始发票、银行账号。由参保单位出具的资料需加盖参保单位公章,由医院出具的资料需加盖医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