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一审终审可以去高院申请再审吗
劳动一审终审可以去高院申请再审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再审是一项法定的诉讼权利,只要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都会予以受理,并进行再审事由的审查。因此,劳动一审终审是可以去高院申请再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再审:
1、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
3、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4、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原裁判依据的主要事实被变更或撤销的;
6、同一法律事实或相同法律关系在实体处理上出现了两个以上互相矛盾生效判决的;
7、原裁判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且足以影响裁判公正的;
8、原裁判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9、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10、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不予受理再审的情形
经审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申请主体不合格的;
2、申请超过期限的;
3、裁判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4、本级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已经基于该申请人的申请驳回申诉或再审申请的,或已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过的;
5、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
6、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7、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驳回不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8、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和确定抚养关系的,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9、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10、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其他不能申诉或申请再审的。
上文所述,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劳动一审终审是可以去高院申请再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再审是一项法定的诉讼权利,只要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都会予以受理,并进行再审事由的审查。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就问法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