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债券的一般发行程序
1、发行人确定主干事和干事集团。
2、发行人通过主干事向发行地国家政府表明发行债券的意向,征得该国政府的许可。
3、在主干事的帮助下,发行人申请债信评级。
4、发行人通过主干事,组织承购集团,设立受托机构、登记代理机构和支付代理机构。
5、发行人与以主干事为首的干事集团商议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主要条款。
6、发行人按一定格式向发行地国家政府正式递交“有价证券申报书”。
7、发行人分别与承购集团代表、受托机构代表、登记代理机构代表和支付代理代表签订各种协议。
8、发行人通过承购集团,向广大投资者提交“债券说明书”,介绍和宣传债券。
9、承购集团代表(一般是主干事)组织承购集团承销债券,各承购人将承购款付给承购集团代表。
10、承购集团代表将筹集的款项交受托机构代表换取债券,随后将债券交给承购人。
11、各承购人将债券出售给广大的投资者。
12、登记代理机构受理广大投资者的债券登记。
13、受托机构代表将债券款项拨入发行人账户。
#免责声明#
本站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
点评(共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