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强制措施当天还能回来吗

2022-07-20 11:07:22 / 新闻热点 / 阅读

一、变更强制措施当天还能回来吗

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案件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撤销的,应该立即释放嫌疑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二、适用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变更强制措施当天是否还能回来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案件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撤销的,应该立即释放嫌疑人,希望大家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就问法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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