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工会必须要董事会同意吗

2022-07-22 13:13:01 / 新闻热点 / 阅读

成立工会必须要董事会同意吗

不是,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从法律层面上说组建工会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而并非是必须经企业董事会批准。

《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工会法》第十一条还规定:“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企业成立工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根据相关的规定,企业在成立工会的时候不需要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的规定以及流程进行办理手续即可,这样才能符合法律规定。对于企业而言也需要了解清楚,才能知道该如何操作。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就问法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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