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之后如何行政处罚
一、企业变更之后如何行政处罚
企业登记事项变更,但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变更住所的,应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6、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书。
7、变更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对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部分或者减少后的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8、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应提交新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的有关文件。
9、变更公司名称的,应提交公司登记部门出具新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10、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公司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就问法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