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原件丢失怎么办

2023-03-08 19:37:26 / 新闻热点 / 阅读

一、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原件丢失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到原判决机关复印盖章即可。

法院处理的每个案件都是有档案保存的,带上身份证或委托律师到法院档案室去查阅、复印法院案卷中的判决书,在复印件上盖上法院档案室的章后,所复印的判决书与判决书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以上知识就是就问法律网小编对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原件丢失怎么办的相关解答,法院判决后,权利人丢失强制执行判决书原件的,可以到原判决机关申请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则具备法律效力。如对此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就问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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