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需担保人同意吗?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都有哪些?

2023-03-26 18:39:31 / 新闻热点 / 阅读
生活当中企业与企业之间经常有债务的往来,有的时候债务还不太好追讨,引起的纠纷也不少,在法律上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但是必须是符合一定条件的,也有很多要注意的事情,那么债权转让需担保人同意吗?债权转让后怎么执行?下面就问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债权转让需担保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需担保人同意吗?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都有哪些? 

  1、所谓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转让给他人,也可以仅转让债权的一部分。债权的转让是债的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债权人本身的变更。

  2、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保证期间,债权依法转让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两个例外:

  (1)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2)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都有哪些?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

  债权转让后怎么执行?

  1、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回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看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

  3、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不得干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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