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2-06-22 02:45:11 / 新闻热点 / 阅读

一、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条件

(一)法律行为成立的共通要件

这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皆有的要件。因我国仅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即有效)要件,没有对成立要件作出明确规定,而后公布的合同法对两者稍做了区分,所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可以概括为:

1.有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共通要件因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而有不同。在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即告成立;在双方法律行为,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

2.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例如,买卖的价金以及委任的授权事项等,须能确定。认定标的确定与否的时点,通常为行为成立时。标的可能,指标的在客观上须具有实现的现实性。

(二)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特别要件

这是指法律对某些法律行为的特别要求,不是所有的法律行为皆有的要件。

1.在有因行为,原因欠缺法律行为不成立,原因就成了特别要件:

2.在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物之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立。

(三)法律行为成立的效力

法律行为的成立,表意人必须受意思表示的约束,不得擅自变更和撤回。法律行为成立的效力就是意思表示的成立效力。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就已经开始生效了,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所有说很多时候人们要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负法律后果。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就问法律网相关律师。

#免责声明#

本站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
点评(共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