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纪兰逝世 曾倡导并推动男女同工同酬写入宪法
申纪兰出生于1929年12月,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党总支副书记,第一届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她积极维护新中国妇女劳动权利,倡导并推动“男女同工同酬”写入宪法。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改革先锋”等称号。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申纪兰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2019年9月,申纪兰获授“共和国勋章”。
争取男女同工同酬的先锋
据中国人大网报道,申纪兰1929年出生于山西省平顺县山南底村。抗战时期,她就担任过村里纺花织布小组的组长。一嫁到西沟村,她就积极参加劳动。1951年西沟村成立初级农业合作社时,她成了副社长。这对奉行“好男人走到县,好女子不出院”古训的山里人来说,已让人刮目相看。但在她心里,有一个坎始终过不去:为啥妇女的劳动报酬要少一半?
申纪兰介绍说,按照当时的分工计酬方式,如果男人干一天活计10个工分,那么妇女只能计5个。不平等的报酬又挫伤着妇女的劳动积极性,很多妇女只愿意干“家里活”,不愿出门参加社会劳动,而这又成为阻碍妇女地位提高的关键。
为了让妇女得到真正的解放,申纪兰走家串户,向妇女宣传“劳动才能获得解放”的道理,同时努力做男社员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男女同工同酬。
开始,男社员很多不同意。申纪兰认为,只有干出成果,才能让妇女不再受歧视。
村里本来是男女共同协作劳动的。经申纪兰申请,社里专门给女社员划出一块地,和男社员进行劳动竞赛。男社员认为稳操胜券,该休息就休息;被发动起来的妇女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始终在田间争分夺秒。最后,女社员赢得了竞赛。
这场劳动竞赛在西沟村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许多男社员都开始支持男女同工同酬。
不久,全国妇联、山西省妇联的同志也来到西沟村。一是考察,二是帮着申纪兰出谋划策。在妇联的支持下,申纪兰带领西沟村妇女提高劳动技能,还设立了农忙托儿所,使妇女能专注劳动。
到1952年,西沟村已经实现了“男女干一样的活,应记一样的工分”。
1954年9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申纪兰提出的“男女同工同酬”倡议被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