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名下土地是否能私自买卖

2022-06-24 12:13:51 / 新闻热点 / 阅读

一、村民名下土地是否能私自买卖

村民只享有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是归经济集体所有的,而村民可以转让自己的宅基地,但转让后不能再申请,并且只能转让给本村村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自首可以免除处罚吗

按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可以按以下处理:

1、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犯罪较轻的犯罪分子,可以免除处罚。

所以,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较轻,判处的刑罚较轻,其实可以免除处罚。

不过,具体怎么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会根据犯罪的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进行判决。

并且,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算自首: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即犯罪后司法机关尚未发现,犯罪事实暴露尚未被锁定,或者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都被发现,但是犯罪嫌疑人尚未受控制,在这些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自愿受制于司法机关的控制。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即犯罪嫌疑人被控制后,如实地全部向司法机关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且没有任何隐瞒。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时候,才允许其转让。其限制承包方不得随意转让的目的是保障承包方的基本生活来源,使耕者有其田。

2、须经发包方同意。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要向发包方备案即可。这是因为一方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得原承包关系终止,发包方与受让方要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因此发包方必须审查转让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是否有非农职业或稳定收入来源;审查受让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主体资格,是否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合同的履行。

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即一是受让方必须是农户,二是受让方受让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从事农业生产,不得从事非农建设。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民名下的土地,村民只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使用权。同村村民之间可以宅基地,但宅基地转让后,转让人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就问法律网进行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
点评(共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