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能否与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并用

2022-06-24 16:52:37 / 新闻热点 / 阅读

一、定金能否与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并用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支付定金担保债权的,合同违约后,适用定金罚则,一般不能和其他违约责任并用。但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回定金

在实践中,能够要回定金,只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签订合同的另一方违约,可以双倍要回定金。

按《民法典》的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只是在社会生活中,怎样认定另一方违约,需要接合同及实际情况来定的,无法在这里一一陈述。一般来说,另一方没有继续履行合同或没有按时履行合同,就是违约,购买者就可以要求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按民法通则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台风洪水等;如政府政策及行为、征收征用等;如社会异常事件,骚乱、罢工等。

因为大部分情况,因不可抗力履行不能继续合同的,当事人没有过错,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免责的,只需要返还定金就可以了,无需双倍返还定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延时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购买者可以要求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3)但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未能如约履行的,可以要回双倍定金,但另一方给付定金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约定支付定金后,如果出现合同违约的,可以主张定金罚则,一般不能主张其他违约责任。但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就问法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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