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什么

2022-06-24 20:54:58 / 新闻热点 / 阅读

一、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什么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二、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两者虽然都是行为人基于主观上的目的,借助于一定的客观条件实施的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但它们有以下两个区别:

1、二者性质不同。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的合法行为,这种合法行为的目的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而民事行为包括有效的民事行为和无效的民事行为,合法的民事行为和非法的民事行为。

2、法律后果不一样。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受法律的保护。民事行为有合法与非法、有效与无效之分。对于非法的或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进行规定,如果说个人的民事行为是属于违法的,那么国家法律是会进行约束的,个人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进行诉讼。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就问法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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