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保证责任期间可以约定4年吗

2022-07-03 02:44:51 / 新闻热点 / 阅读

一、民法典保证责任期间可以约定4年吗

一般半年,即六个月。但是主要是看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是没有范围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可以自行决定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债务人将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保证期间的含义

所谓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债权人没有在该期间主张权利,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保证期间是保证人对已确定的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只能在此期间内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保证人也只能在此期间内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能够产生消灭债权效力的特殊期间。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保证责任期间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保证责任期间一般半年,即六个月。很少会约定4年的,如果你们有这方面的约定,建议仔细思考,或者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建议慎重考虑,如果需要这方面的律师,可以在就问法律网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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