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

2022-07-03 12:17:58 / 新闻热点 / 阅读

一、原告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

可以委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哪些情况下原告的诉讼请求按撤诉处理

民诉法在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委托代理人,又称“受托人”。通过以上的回答,相信你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原告是可以委托代理人的,并且,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被解答,建议可以到就问法律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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