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受理后多久执行
一、治安处罚受理后多久执行
治安处罚受理后,什么时候执行,要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决定生效的时间而定,例如处行政拘留的,自处罚决定生效后执行。如果是罚款的,自处罚决定生效后15天内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二、被治安处罚的后果有哪些
1、人事档案是分国家干部和一般人员的。干部档案保存在组织部门(一定级别以上),普通干部和各类人才的档案一般在人事部门及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心。
2、治安处罚记录公安不会主动提供给人事和组织部门存入干部人事档案。
3、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组织和人事部门为了掌握干部情况,往往定期到公安摘抄被处罚记录,尤其喜欢摘抄当事人因为卖淫嫖娼、赌博等不良记录,作为党内、行政处理或干部任用的依据。
4、治安处罚对当事人的影响不大。但对参军、入警和出国有影响,严重的治安处罚对干部的提拨也有影响。
我国目前档案分两种,一般人只知道个人档案(既所谓的人事档案).还有一种叫户籍档案,是保存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治安处罚不会进人事档案,但会进户籍档案.
对今后工作没有影响,但对如参军、出国等需要户籍证明的有影响。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是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自处罚决定作出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是处罚款的,自作收到治安处罚决定书15天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就问法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