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效吗

2022-07-10 11:27:37 / 新闻热点 / 阅读

一、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效吗

工程在发包给具有资质的单位承包,而个人是不具有承包工程资质的,所以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建筑法》的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而个人是不具有承包工程资质的,所以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就问法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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