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代理词范文_民事诉讼原告代理词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天盈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上诉人崔XX(一审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与被上诉人濮阳市XXXXXXX
开发有限公司(一审被告)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的二审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行为,通过仔细阅读分析本案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其上诉请求应依法得到支持,现代理人为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履行代理人职责,根据本案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意见,供法庭予以参考。
一,一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裁定对上诉人将款项借给被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用于工地的事实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明显错误。被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崔善录在羁押所,上诉人曾多次向其公司问话,公司也予以认可,且妻子也说该款项是公司用了。因此一审裁定事实不清,裁决错误。
二,一审裁定程序存在瑕疵。
一审裁定只包含个别人的陈述,而没有被上诉人的表达和事实陈述,也没有对被上诉方的解释意见以及如何评论,存在严重程序问题。
三,一审认定违反法律原则。
一审裁定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交易安全,不利于合法的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更是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一审裁定事实不清,裁定理由更是荒谬绝顶。
一审裁定认为被上诉人的原法定代表人存在利益冲突,不足以认定该借款行为由被上诉公司承担,这样的理由简直是荒唐可笑,崔善录是被上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崔善录是该公司最大的股东(出资额为1228万元,占所有出资额的95%以上),作为公司最大股东且是法定代表人怎么会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呢。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一审法院不仅程序错误,而且认定事实不清,裁定理由更是荒谬可笑,敬请本院全面综合分析判断,本着尊重法律、尊重事实的宗旨,查清案件事实情况,依法撤销一审法院的裁定,判决被上诉人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责任或者由其与崔善录承担连带责任,以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恳请法庭采纳本代理人的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