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逃罪的犯罪主体_脱逃罪量刑标准

2023-02-22 10:57:23 / 刑法罪名 / 阅读
刑法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间谍罪(第110条)
【犯罪构成:间谍行为(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足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1条)
【犯罪构成:对象为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或者情报+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7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对象为实施第102条、第103条、第104条、第105条犯罪的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叛逃罪(第109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国际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主体为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
1.放火罪
【犯罪构成: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4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失火罪
【犯罪构成: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实害结果+犯罪过失+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投放危险物质罪
【犯罪构成:投放行为+对象为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4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犯罪构成:放火等以外的与放火、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4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爆炸罪
【犯罪构成: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4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破坏公用工具、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1.破坏交通工具罪(第116条、第119条)
【犯罪构成:破坏行为+对象为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破坏交通设施罪(第117条)
【犯罪构成:破坏行为+对象为交通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
【犯罪构成:破坏行为+对象为电力设备+危害公共电力安全的具体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
【犯罪构成:破坏行为+对象为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三、实施恐怖、危险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第120条)
【犯罪构成:组织、领导或者积极参加或者一般参加+对象为恐怖活动组织+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帮助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一)
【犯罪构成:资助行为或者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资助对象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或者恐怖活动培训+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3.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二)
【犯罪构成:四种行为表现(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或者人员联络的;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犯罪故意+三种行为要求“实施恐怖活动”的一般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劫持船只、汽车罪(第122条)
【犯罪构成:劫持行为+对象为船只、汽车+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违反枪支、弹药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
【犯罪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行为+对象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抽象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
【犯罪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行为+对象为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3.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条)
【犯罪构成:盗窃、抢夺行为+对象为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抽象危险(针对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具体危险犯(针对危险物质)+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第128条第1款)
【犯罪构成:非法持有行为+对象为枪支、弹药+危害公共安全的抽象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28条第2、3、4款)
【犯罪构成:非法出租、出借行为+对象为枪支+危害公共安全的抽象危险+配备公务用枪或者配置枪支的人员+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造成严重后果(仅限于配置枪支的人员)】
6.丢失枪支不报罪(第129条)
【犯罪构成:不及时报告丢失枪支的事实(不作为)+危害公安安全的抽象危险+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造成严重后果】
五、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1.交通肇事罪(第133条)
【犯罪构成:违章行为+重大交通事故(规范保护目的指向的结果)+犯罪过失+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危险驾驶罪(第133条之一)
【犯罪构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特定的四种危险驾驶行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抽象危险(前三种行为)或者具体危险(第四种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妨害安全驾驶罪(第133条之二)
【犯罪构成:妨害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抽象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之一)
【犯罪构成: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重大事故+生产、作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犯罪过失+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危险作业罪(第134条之一)
【犯罪构成:生产、作业中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抽象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6.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第139条之一)
【犯罪构成: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贻误事故抢救+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0条)

【犯罪构成:生产、销售行为+对象为伪劣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者货值15万元以上+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2.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第141条)

【犯罪构成:生产、销售、提供行为+对象为假药+抽象危险+药品使用单位及其人员(仅适用于提供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3.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第142条)

【犯罪构成:生产、销售、提供行为+对象为劣药+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药品使用单位及其人员(仅适用于提供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4.妨害药品管理罪(第142条之二)

【犯罪构成:妨害药品管理规定的四种行为类型(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具体危险犯)+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条)

【犯罪构成:生产、销售行为+对象为有毒、有害食品+抽象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6.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第143条)

【犯罪构成:生产、销售行为+对象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危险犯+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7.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146条)

【犯罪构成:生产、销售行为+对象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二、走私罪
1.走私武器、弹药罪(第151条)

【犯罪构成:走私行为+对象为武器、弹药+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2.走私假币罪(第151条)

【犯罪构成:走私行为+对象为假币(伪造的货币)+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3.走私文物罪(第151条)

【犯罪构成:走私出境行为(单向走私)+对象为文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4.走私贵重金属罪(第151条)

【犯罪构成:走私出境行为(单向走私)+对象为贵重金属+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5.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第151条)

【犯罪构成:走私行为+对象为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6.走私淫秽物品罪(第152条)

【犯罪构成:走私行为+对象为淫秽物品+犯罪故意+牟利或者传播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7.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153条、第154条)

【犯罪构成:走私行为+对象为任何物品+头套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第163条)

【犯罪构成:公司、企业或者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非法收受数额较大财务+允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164条)

【犯罪构成: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单位工作人员数额较大财物+犯罪故意+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7条)

【犯罪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过失+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165条)

【犯罪构成: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获取数额巨大利益+故意犯罪+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166条)

【犯罪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为亲友非法牟利行为+致使国家利益早熟重大损失+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6.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169条)

【犯罪构成: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1.伪造货币罪(第170条)

【犯罪构成:伪造货币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有、使用假币罪(第172条)

【犯罪构成:持有、使用行为+对象为假币+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第171条)

【犯罪构成:出售、购买、运输行为+对象为假币+数额较大+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变造假币罪(第173条)

【犯罪构成: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高利转贷罪(第175条)

【犯罪构成: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犯罪故意+转贷牟利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6.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第175条之一)

【犯罪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等+结果为取得贷款等+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7.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6条)

【犯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8.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第177条)

【犯罪构成: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犯罪故意+使用或者行使的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9.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第177条之一)

【犯罪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四种行为类型(①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②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③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④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骗领的信用卡的)+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10.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第177条2、3款)

【犯罪构成:对象为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窃取、收买、非法提供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11.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180条)

【犯罪构成: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单位+三种内幕交易行为类型+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12.违反发放贷款罪(第186条)

【犯罪构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13.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第187条)

【犯罪构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14.洗钱罪(第191条)

【犯罪构成:对象为七类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包括本犯)】

五、金融诈骗罪
1.集资诈骗罪(第192条)
【犯罪构成: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个人50万以上,单位50万以上)+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2.贷款诈骗罪(第193条)
【犯罪构成:对象为贷款+诈骗行为+数额较大+非法占有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票据诈骗罪(第194条之第1款)
【犯罪构成:利用金融票据诈骗+数额较大(个人1万以上,单位10万以上)+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4.金融凭证诈骗罪(第194条第2款)
【犯罪构成:利用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诈骗+数额较大+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5.信用卡诈骗罪(第196条)
【犯罪构成:利用信用卡诈骗的四种行为类型(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数额较大+故意犯罪+非法占有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6.保险诈骗罪(第198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象为商业保险金+五种保险诈骗行为类型+数额较大+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
1.逃税罪(第201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税行为+数额较大(扣缴义务人)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纳税人)+故意犯罪+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2.骗取出口退税罪(第204条)
【犯罪构成:没有缴纳税款的人骗取出口退税行为+数额较大+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5条)
【犯罪构成:虚开专用发票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4.抗税罪(第202条)
【犯罪构成: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逃避追缴欠税罪(第203条)
【犯罪构成:欠税的纳税人+转移或者隐匿财产+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6.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6条)
【犯罪构成: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7.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7条)
【犯罪构成:非法出售行为+对象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1.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3条)
【犯罪构成: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14条)
【犯罪构成:销售行为+对象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3.假冒专利罪(第216条)
【犯罪构成:假冒行为+对象为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4.侵犯著作权罪(第217条)
【犯罪构成:侵犯著作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犯罪故意+以盈利为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5.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218条)
【犯罪构成:销售行为+对象为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犯罪故意+以盈利为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6.侵犯商业秘密罪(第219条)
【犯罪构成:四种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类型+对象为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7.为境外窃取、刺探、收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第219条之二)
【犯罪构成:窃取、刺探、收买、向境外非法提供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犯罪故意+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的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
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221条)
【犯罪构成:捏造并散布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虚伪事实+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2.虚假广告罪(第222条)
【犯罪构成: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的虚假广告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3.串通投标罪(第223条)
【犯罪构成: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4.合同诈骗罪(第224条)
【犯罪构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5.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224条之一)
【犯罪构成:领导、组织诈骗型传销活动+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6.非法经营罪(第225条)
【犯罪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7.强迫交易罪(第226条)
【犯罪构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交易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8.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29条)
【犯罪构成:中介组织或者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一、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
1.故意杀人罪(第232条)

【犯罪构成:杀人行为+对象为人+死亡危险或者死亡(既遂)+犯罪故意+已满12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3条)

【犯罪构成:致人死亡的行为+死亡结果+犯罪过失+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故意伤害罪(第234条)

【犯罪构成:伤害行为(侵犯生理机能的健全)+对象为他人身体+轻伤以上结果+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轻伤)/已满14周岁(重伤或者死亡)/已满12周岁(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第234条之一)

【犯罪构成: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侵犯生理机能的健全)+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过失致人重伤罪(第235条)

【犯罪构成:致人重伤的行为+重伤结果+犯罪过失+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6.遗弃罪(第261条)

【犯罪构成:负有扶养义务的人+遗弃行为(不作为)+对象为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情节恶劣+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侵犯性的自主决定权的犯罪
1.强奸罪(第236条)

【犯罪构成: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行为与强行奸淫的目的行为+对象为妇女+犯罪故意+已满14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第236条之一)

【犯罪构成: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对象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强制猥亵、侮辱罪(第237条)

【犯罪构成: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行为与强制猥亵、侮辱的目的行为+对象为他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猥亵儿童罪(第237条)

【犯罪构成:猥亵行为+对象为儿童+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犯罪
1.非法拘禁罪(第238条)

【犯罪构成: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对象为他人+结果为剥夺人身自由+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绑架罪(第239条)

【犯罪构成: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对象为他人+结果为实际控制人质+犯罪故意+勒索财物等目的以及利用被害人家属对被害人人身安危担忧的意思+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40条)

【犯罪构成:拐卖行为+对象为妇女、儿童+犯罪故意+以出卖为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第241条)

【犯罪构成:收买行为+对象为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诬告陷害罪(第243条)

【犯罪构成:诬告陷害行为+对象为他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6.强迫劳动罪(第244条)

【犯罪构成:直接或者间接强迫劳动的行为+对象为他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7.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第244条之一)

【犯罪构成: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行为+对象为童工+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8.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5条)

【非法搜查罪犯罪构成:非法搜查行为+对象为他人身体、住宅+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非法侵入住宅罪犯罪构成:非法侵入行为+对象为他人住宅+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9.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第247条)

【刑讯逼供嘴犯罪构成: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行为+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犯罪+逼取口供的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暴力取证罪犯罪构成: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暴力取证行为+对象为证人+犯罪故意+逼取证人证言的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0.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48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监管人员+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行为+对象为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7条)
【犯罪构成: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2.虐待罪(第260条)
【犯罪构成:虐待行为+对象为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3.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第260条之一)
【犯罪构成:虐待行为+对象为被监护人、看护人+情节恶劣+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14.拐骗儿童罪(第262条)
【犯罪构成:拐骗行为+对象为儿童+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5.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第260条之二)
【犯罪构成:组织进行盗窃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的犯罪
1.侮辱罪、诽谤罪(第246条)
【侮辱罪犯罪构成:公然侮辱行为+对象为他人+情节严重+故意犯罪+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诽谤罪犯罪构成:诽谤行为+对象为他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第253条之一)
【犯罪构成:非法出售、提供或者获取行为+对象为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3.侵犯通信自由罪(第252条)
【犯罪构成: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拆开行为+对象为他人信件+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五、妨害婚姻的犯罪
1.重婚罪(第258条)
【犯罪构成: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重婚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破坏军婚罪(第259条)
【犯罪构成:同居或者结婚行为+对象为现役军人的配偶+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一、不履行债务的财产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276条之一)

【犯罪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不作为)+对象为劳动报酬+数额较大(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10名以上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累计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二、毁坏型财产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第275条)

【犯罪构成:毁坏行为+对象为财物+数额较大(5000元为起点)或者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三、不需要转移占有的取得型财产犯罪*侵占罪(第270条)

【犯罪构成:对象为代为保管物或遗忘物、埋藏物+变占有为所有的行为+针对代为保管物的侵占要求行为人是保管他人财物的人+数额较大+犯罪故意+不法所有的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夺取型财产犯罪

1.盗窃罪(第264条)

【犯罪构成:违反权利人意志转移财物占有的行为+对象为他人占有的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抢夺罪(第267条)

【犯罪构成:违反权利人意志当场直接夺取行为+对象为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抢劫罪(第263条、第267条、第269条、第289条)

【犯罪构成: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压制反抗的手段行为+强行取得财物的目的行为+对象为他人占有的财物+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已满14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五、基于对方瑕疵的意思取得财产的犯罪

1.诈骗罪(第266条)

【犯罪构成:诈骗行为+具有处分财产权限的被骗人陷入认识错误+被骗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行为人或者第三人取得财产+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敲诈勒索罪(第274条)

【犯罪构成:敲诈勒索行为+具有处分财产权限的被恐吓人陷入恐惧心理+被恐吓人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行为人或者第三人取得财产+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六、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侵犯财产罪

1.职务侵占罪(第271条)

【犯罪构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数额较大+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挪用资金罪(第272条)

【犯罪构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挪用特款物罪(第273条)

【犯罪构成:挪用特定款物归公用的行为+情节严重并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单位犯罪(处罚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

1.妨害公务罪、袭警罪(第277条)

【犯罪构成: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妨害安全工作的不需要暴力、威胁手段)+对象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犯罪构成:暴力袭击的行为+对象为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招摇撞骗罪(第279条)

【犯罪构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

【犯罪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

【犯罪构成:盗窃、抢夺、毁灭行为+对象为真实的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第280条第2款)

【犯罪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6.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第280条第3款)

【犯罪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明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7.冒名顶替罪(第280条之二)

【犯罪构成:冒名顶替取得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述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8.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第282条第1款)

【犯罪构成:窃取、刺探、收买行为+对象为国家秘密+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9.组织考试作弊罪(第284条)

【犯罪构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0.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第284条)

【犯罪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1.代替考试罪(第284条)

【犯罪构成: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犯罪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条)

【犯罪构成:非法侵入的行为+对象为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2.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条)

【犯罪构成:非法侵入并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第285条)

【犯罪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4.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条)

【犯罪构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行为/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5.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第287条之一)

【犯罪构成:设立用于违法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行为/发布有关违法犯罪信息的行为/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6.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287条之二)

【犯罪构成: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第290条)

【犯罪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第291条)

【犯罪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五、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第291条之一)

【犯罪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六、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第291条之一)
【犯罪构成:编造、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故意犯罪+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七、高空抛物罪(第291条之二)
【犯罪构成: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八、聚众斗殴罪(第292条)
【犯罪构成:聚众斗殴行为+首要分子与积极参加者+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九、寻衅滋事罪(第293条)
【犯罪构成:四种寻衅滋事行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破坏社会秩序+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十、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关犯罪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294条)
【犯罪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294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十一、传授犯罪方法罪(第295条)
【犯罪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十二、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第303条)
【犯罪构成: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犯罪故意+以营利为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犯罪构成:开设赌场的行为+犯罪故意+以营利为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十三、妨害司法罪

1.伪证罪(第305条)
【犯罪构成:限于刑事诉讼+主体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犯罪故意+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妨害作证罪(第307条)
【犯罪构成: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手段行为+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目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307条)
【犯罪构成:帮助其他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虚假诉讼罪(第307条之一)
【犯罪构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5.窝藏、包庇罪(第310条)
【犯罪构成:对象为犯罪的人+窝藏、包庇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6.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12条)
【犯罪构成:对象为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掩饰、隐瞒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7.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313条)
【犯罪构成:主体负有应当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义务+能执行而不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8.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第314条)
【犯罪构成: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损毁的行为+对象为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9.破坏监管秩序罪(第315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0.脱逃罪(第316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十四、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18条)
【犯罪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21条)
【犯罪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偷越国(边)境罪(第322条)
【犯罪构成: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十五、妨害文物管理罪
1.故意毁坏文物罪(第324条)
【犯罪构成:损毁行为+对象为特定文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倒卖文物罪(第326条)
【犯罪构成:倒卖行为+对象为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犯罪故意+以牟利为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3.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328条)
【犯罪构成:盗掘行为+对象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第329条)
【犯罪构成:抢夺、窃取行为+对象为国有档案+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十六 危害公共卫生罪
1.医疗事故罪(第335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医务人员+医疗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犯罪过失+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非法行医罪(第336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330条)
【犯罪构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的五种行为+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4.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第333条)
【犯罪构成:非法组织出卖血液的行为+对象为不特定他人或者多个他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犯罪构成: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出卖血液的行为+对象为他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十七、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第341条)
【犯罪构成: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行为+对象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2.非法狩猎罪(第341条)
【犯罪构成:非法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的行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3.盗伐林木罪(第345条第1款)
【犯罪构成:盗伐行为+对象为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4.滥伐林木罪(第345条第2款)
【犯罪构成:滥伐行为+对象为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5.污染环境罪(第338条)
【犯罪构成: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害物质的行为+严重污染环境+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十八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犯罪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已满14周岁的人对贩卖毒品负刑事责任)】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犯罪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数量较大+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犯罪构成:包庇行为+对象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脏罪(第349条)
【犯罪构成:窝藏、转移、隐瞒行为+对象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犯罪构成: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行为+对象为制毒物品+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6.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犯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7.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犯罪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8.强迫吸毒罪(第353条)
【犯罪构成: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9.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犯罪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十九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第358条)
【犯罪构成: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犯罪构成: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协助组织卖淫罪(第358条)
【犯罪构成: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第359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犯罪构成: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引诱幼女卖淫罪犯罪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故意犯罪+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传播性病罪(第360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嫖娼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十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1.制作、复制、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363条)
【犯罪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行为+对象为淫秽物品+犯罪故意+以牟利为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2.传播淫秽物品罪(第364条)
【犯罪构成:传播行为+对象为淫秽物品+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第八章 贪污贿赂犯罪

1.贪污罪(第382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行为+对象为公共财物+犯罪故意+非法占有目的或者不法所有的目的+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挪用公款罪(第384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对象为公款+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私分国有资产罪(第396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单位名义非法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数额较大+犯罪故意+单位犯罪(负责人的自然人要求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
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395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说明超过合法收入的财产来源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受贿罪(第385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6.单位贿赂罪(第387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单位犯罪(自然人负责人要求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
7.行贿罪(第389条)
【犯罪构成: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8.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第388条)
【犯罪构成: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的影响/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利用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的影响+索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9.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第390条)
【犯罪构成: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的行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0.介绍贿赂罪(第392条)
【犯罪构成: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九章 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第397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玩忽职守罪(第397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犯罪过失+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
【犯罪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徇私枉法罪(第399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的枉法行为(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犯罪故意+徇私、徇情的动机+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第399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判玩忽职守的行为+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过失+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6.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第399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判滥用职权的行为+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7.私放在押人员罪(第400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对象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利用职务之便的私放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8.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400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对象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严重不负责任而致使对象脱逃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犯罪过失+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9.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第401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对象为被关押的罪犯+利用职务之便的非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犯罪故意+徇私、徇情动机+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0.徇私舞弊少征、不征税款罪(第404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征、少征税款的行为+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犯罪故意+徇私、徇情动机+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1.放纵走私罪(第411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海关工作人员+放纵走私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故意+徇私、徇情动机+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2.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416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象为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接到举报而不解救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第417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象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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