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立案是什么意思_网上立案起诉流程
该立案没有立案,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我们知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就是我们俗称的民告官,如果你对政府部门或机关作出的一些行政行为不服或者认为损害自己利益的话,可以向该政府部门或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
立案是指公检法等机关对案件进行登记处理的一种行为。同样是立案公检法机关的立案却有不同的含义。公安机关立案是说的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该立案不立案,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前文我们知道,受到他人人身或财产侵害,到公安机关报案,该立案的公安机关不立案,如果公安机关没有违法违规或违反程序的相关情形,我们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复核,向检察院投诉申请法律监督,到法院自诉等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能不能到法院对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呢?
答案: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2)行政指导行为;(3)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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